山谷蓝贸易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般标准为: 100 元 /课时。 第七条 培训的实施: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遵守培训规定,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需办请假手续,违反规定者将受处罚。 培训结束后,必要时组织考试或考评,考试成绩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八条 外派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部接受培训,受培训人员需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外派受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事行政部存档,有关资料、教材等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第九条 受训者的义务与违约责任: 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由公司出资派往国外培训的,必须在公司服务五 年;由公司出资参加培训的员工,培训期每满一个月(含)或培训费用每满 5000 元,必须在公司服务 1 年。 培训服务期在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结束之后结束时,员工应按照培训服务期限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离开公司,公司有权要求员工退回培训费用。 退回费用 =(总培训费用247。 服务年限)未服务年限 其中,总培训费用包括:学费、教材费、差旅费、其他学杂费等。 第十条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公司为所有员工建立培训档案,作为员工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的依据。 组织培训的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在培 训结束后将培训记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培训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课时数及培训费用等)、培训效果评估及考核信息、相关证书记录、相关论文汇编等。 第六章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凡公司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同形式聘用的员工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同,分别为: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员工在原单位连续工龄满十年,或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员工本人提出要求,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此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 工作未满十年的员工签订有固 定期限(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 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印制。 第三条 员工与公司填写书面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的内容由员工所在部门、所在单位人事行政部填写,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乙方内容由员工个人填写并签字。 任何个人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况单方解约,应赔偿违约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总监: 万 部门经理: 万 一般员工: 万 第五条 签字盖章后的劳动合同由员工本人、公司人事行政部各存一份。 第七章 离职管理 第一条 离职审批 1. 因绩效不佳的,由主管上级提出意见,经主管总监、人事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2. 因公司业务重大调整,而导致人员无法安排岗位或不再适应岗位要求的,经人事总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根据劳动合同未完成期限予以补偿。 3. 因以下原因,经人事行政部门调查属实,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关系: 1)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 2) 与公司离心离 德、泄露公司重大机密和损害公司利益及声誉; 3) 在外兼职或以公司的名义获得个人商业利益; 4) 偷盗公司及员工财物,窃取公司有关技术机密 5) 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而应当除名的。 4. 因病或工伤的,超过国家规定的休养期的,经人事总监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5.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分别经直接上级、主管总监、总经理审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 第二条 离职通知 1. 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2.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试用期员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离职工作交接 员工离职需按公司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归还公司物品、欠款等。 员工不按公司规定离职,调离中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 离职谈话 离职员工离职前,人事行政部门应派专人与其谈话,沟通离职原因,谈话应有书面记录。 第五条 离职后义务 员工离职应根据公司及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离职时原则上应与公司签订离职协 议,申明保守公司机密及不利用原工作便利损坏公司利益事项。 如有违反,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宜 员工调离或辞职,应主动办理有关手续(档案、户口调离等)。 人事行政专员负责配合离职员工办理工资、保险、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 员工办完档案调转手续后,应持转出证明(个人存档提交存档证复印件、其他单位接受提交档案接转证明复印件)到人事行政部备案,财务部按规定结清员工在公司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工资结算日以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为准。 第八章 山谷蓝 /泰科曼公司考评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施考评的目的。 1. 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担当职务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 实绩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 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 保障组织有效运行; 3. 给与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 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公司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考评原则 1. 结果导向原则:公司实行经营绩效管理,以员工完成目标的结果为考核依据 2. 务实实用原则:考核应是切合维一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 3. 公平合理原则:对所有职员的考核体现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公开。 4. 多角考核原则:实行自评、互评、上级对下级的考评等多角度的考核 5. 针对性原则:对于不同职位、不同部门的考核对象,各考核主体(上级、同级、自身)评价结果权重不同,各考核要素(态度、能力、业绩)所占比例不同 第三条 考评类型 :衡量员工业绩,作为员工过去贡献的评价标准。 :衡量员工表现,作为员工未来发展潜力的评价标准。 第四条 绩效考评对象与考评周期 1. 季度考评:实行季度考评的有 泰科曼销售代表、 VIP高级客户经理、维修工程师、产品专员、区域产品专员。 2. 半年度考评:实行半年度考评的有营销总监助理、地区经理、山谷蓝大客户经理、山谷蓝高级客户经理、 VIP大客户经理、山谷蓝渠 道代表、山谷蓝产品经理、泰科曼产品经理、维修经理、高级维修工程师、财务经理、商务经理、会计、出纳、采购管理、人事行政专员、前台、系统管理、网络管理、总经理秘书、销售助理。 3. 年度考评: 实行年度考评的有营销总监、市场总监、人事行政总监、财务总监。 第五条 绩效考评主体及权重 1. 考评主体分上级评价、同级评价、自评、下级评价,不同考评主体对被考评人评价维度不同 上级考评维度 同级考评维度 自我考评维度 下级考评维度 总监 全面评价 管理协作性 全面评价 管理绩效 部门经理级 全面评价 管理协作性 全面评价 管理 绩效 普通员工 全面评价 工作态度 全面评价 : 上级考评权重 同级考评权重 自我考评权重 下级考评权重 总监 60% 10% 20% 10% 部门经理级 60% 10% 20% 10% 普通员工 70% 20% 10% 第六条 绩效考评各维度指标 1. 上级及自评评价指标 1) 每一岗位根据岗位职责设置不同的指标体系,不同岗位指标项职位说明书。 2) 每项指标评价标准于考核期初由直接上级根据公司总体目标、相关管理制度分解到的本岗位目标,按以下定义分别设定评分标准: 定义 超过目标 达 到目标 接近目标 远低于目标 分值范围 90100 8089 6079 59以下 3) 每项考核指标的权重由直接上级在考核期初进行调整和设置,做为考核期末的考评计算依据;自我考评的指标权重以直接上级期初设定的为准。 2. 管理协作性指标 1. 包括主动性、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信息反馈及时、服务质量五个指标, 每项指标权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每年制定和调整。 2. 各指标评价标准见附表。 3. 管理协作性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被考核人同级进行评价。 3. 管理绩效指标 1. 包括 沟通效果、工作分配、下属发展、管理力度 四个指标,每项指标 权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每年制定和调整。 2. 各指标评价标准见附表。 3. 管理绩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被考核人下级进行评价。 4. 工作态度指标 1. 包括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纪律性四个指标,每项指标权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每年制定和调整。 2. 各指标评价标准见附表。 3. 工作态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被考核人同级进行评价。 第七条 绩效考评程序: 1. 考核期初制定本考核期目标计划。 1) 考核期首月 1日前,人力资源部按每个岗位填好绩效评价表中固定内容,发给被考评者上级。 评价表每岗位两份,分别为自我评价表和直接上级评价表,见附件。 2) 考核期首月 5日前,直接上级根据工作计划填写《绩效考评评价表》中各考核指标项目标、评价标准及权重后,与被考评人进行面谈,沟通任务目标、评价标准及权重,双方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案,作为本考核期的工作指导和考评依据。 被考评人直接上级的上级一般应参加绩效指标沟通面谈。 3) 考评双方每个月末进行一次回顾与沟通,直接上级须及时掌握下级工作执行情况,指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做好记录,做为绩效考评依据。 考核期间若出现重大计划调整,经人事行政总监同意可以修改《绩效考评评价表》。 2. 量化业绩指标结果计算 考核期结束后第一月三日内 ,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量化业绩指标的计算,并填写到绩效评价表中。 3. 员工自评: 考核期结束后第一月五日前,被考评人填写《绩效考评自我评价表》中除量化外其它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4. 上级评价: 考核期结束后首月五日内,直接上级在《绩效考评直接上级评价表》中填写考核评分部分内容,对被考评人独立提出评价意见。 5. 同级和下级考评: 考核期结束后首月七日内,需要同级和下级考评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同级和下级的考评主体提出评价意见。 6. 审批 人力资源部对被考评人考评得分进行汇总,报人事行政总监审核。 人事行政总监将审核后的考核 得分报总经理审批。 7. 反馈 总经理审批后十日内,考核结果由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反馈考评结果,提出努力方向和发展建议。 被考评人直接上级的上级一般应参加绩效结果反馈面谈。 第八条 绩效考评结果计算 被考评者考评分 =上级评价分 *权重 +同级评价分 *权重 +自评分 *权重 +下级评价 *权重 第九条 绩效考评等级 考核评分按百分制,具体评价标准见附表。 评分等级分值表: 等级 A B C D 定义 超过目标 达到目标 接近目标 远低于目标 得分 90100 8089 6079 59以下 第十条 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1. 人力资源部门将考评分数交 财务部,用于计算奖金。 2. 依据考评结果,公司做如下处理: 1. 职务晋升:考评为 A或者连续两次考评为 B的员工,列为优先职务晋升对象。 2. 职务降级:考评为 D或连续两次为 C的员工,列为优先职务降级对象。 3. 工资晋升:除业务人员(营销总监、 地区经理、山谷蓝大客户经理 /VIP大 客户经理、山谷蓝高级客户经理 /VIP 高级客户经理 、山谷蓝渠道代表、泰科曼渠道代表)外,连续两个考核期考评为 A的员工在本岗位工资档次范围内晋升一个档次。 4. 工资下降:除业务人员(同上 ) 外,考核期内考评为 D或 连续两次考 评为 C的员工在本岗位工资档次范围内下降一个 工资 档次。 第十一条 不完整绩效考核期处理 考核期中途新入职员工、调动岗位的员工,在新岗位上工作按相应时间进行考核并计算奖金。 其中工作时间不到考核期一半的,其考核结果不做为工资调整、职务调整依据。 第十二条 能力考评 1. 能力考评对象:全体员工。 2. 能力考评周期:年度考评。 3。山谷蓝贸易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