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公司安全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处理制度 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安全奖惩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1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 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 凡新进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机电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和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五 、安全教育的主要方式 全员安全教育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把 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做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成绩要记入员工档案。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工(指挥、司索、卷扬机司机)、起重机 械(汽车吊、塔吊、门吊、矿 山吊)司机,场内机动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灰土拌和机、滑模摊铺机、拖拉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操作证两年复审一次,未复审证件无效。 3 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调换工作岗位工人,上岗前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的操作工人也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 场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定,保持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卫生,不准乱倒垃圾、渣土及废弃物,不准乱排污水,不得将工程废弃的砖瓦石料、沙泥等遗洒场外; 二、禁止向市政设施的管井、沟内弃土、污物、垃圾及其它物品,严禁污水外流污染环境; 三、禁止向市政排水管道排入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废油及其它有害废弃物; 四、注意控制和减少噪声扰民,电锯、电刨、搅拌机、震动器等噪音较大的机械使用,一般不得超过晚上 10 点,如确实因工程需要,要办理报批手续;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处罚办法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发生安全事故除按股份公司同各分公司负责人年初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及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处罚外,还应针对每一个具体安全事故按本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领域。 本办法编制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股份公司安全考核办法》。 第二条 安全 事故分类与事故处罚种类 安全事故分类 (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下,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 2)、重伤事故,按原劳动部( 60)中劳护久字第 56 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附后) (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两人以下(含两人)的事故; (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事故处罚种类 ( 1)、通报批评:指事故相关责任人在股份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 2)、罚款:指现金处罚,所罚款项一律交至股份公司财务部; ( 3)、扣罚兑现奖:指按相关责任书扣罚公司领 导班子成员的年终考核兑现奖,项目领导班子的项目完工考核兑现奖; ( 4)、撤职:撤消责任人领导职务,对项目经理,在两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 5)、除名:公司对责任人予以除名处分; ( 6)、刑事处罚:由国家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轻伤事故及万元以下设备事故处罚 项目上发生轻伤安全事故,以及发生 直接经济损失小于一万元(含一万元)的机械设备事故 时,按下表对照处罚。 序号 岗 位 名 称 处 罚 措 施 备 注 1 项目经理 通报批评,罚款( 200— 1000 元)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通报 批评,罚款( 200— 1000 元) 按责任分析,若存在责任 3 项目质安负责人 罚款( 100— 500 元) 4 项目施工计划负责人 罚款( 100— 500 元) 5 项目设备器材负责人 罚款( 100— 500 元) 6 项目财务核算负责人 罚款( 100— 500 元) 7 项目综合办负责人 罚款( 100— 500 元) 8 项目安全员 罚款( 100— 200 元) 9 施工员 罚款( 100— 200 元) 10 班组长 罚款( 100— 200 元) 11 操作工人 罚款( 100— 500 元) 第四条 重 伤事故及万元以上设备事故处罚 项目上发生重伤事故,以及发生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一万元小于三万元的机械设备事故 时,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 20xx8000 元,直接责任者罚款 20xx5000元,其他负领导及管理责任者按下表对照处罚。 若是一次重伤人数超过两人,则参照一般死亡事故处理。 序号 岗 位 名 称 处 罚 办 法 备 注 1 分公司经理 罚款( 500— 20xx 元),扣罚兑现奖 2 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罚款( 500— 20xx 元),扣罚兑现奖 3 分公司安全科科长 罚款( 100— 500 元) 4 项目经理 通报批评,罚款( 1000— 3000 元),扣罚兑现奖 5 项目技术负责人 通报批评,罚款( 1000— 20xx 元),扣罚兑现奖 按责任分析,若存在责任 6 项目质安负责人 罚款( 200— 1000 元) 7 项目施工计划负责人 罚款( 200— 1000 元) 8 项目设备器材负责人 罚款( 200— 1000 元) 9 项目财务核算负责人 罚款( 200— 1000 元) 10 项目综合办负责人 罚款( 200— 1000 元) 11 项目安全员 罚款( 200— 1000 元) 12 施工员 罚款( 200— 1000 元) 13 班组长 罚款( 200— 1000 元) 14 操作工人 罚款( 200— 1000 元) 第五条 死亡事故安全处罚 项目上发生 2 人以下(含 2 人)死亡事故,以及发生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三万元的机械设备事故 时,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 300010000 元,直接责任者罚 款 30008000 元,其他负领导及管理责任者按下表对照处罚。 在本岗位违章指挥、违规生产、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还应由国家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岗 位 名 称 处 罚 办 法 备 注 1 分公司经理 通报批评,罚款( 1000— 5000 元),扣罚兑现奖 2 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通报批评,罚款( 1000— 3000 元),扣罚兑现奖 3 分公司安全科科长 罚款( 500— 20xx 元) 4 项目经理 罚款( 20xx— 10000 元),扣罚兑现奖,撤职 5 项目技术负责人 罚款( 1000— 3000 元),扣罚兑现奖 按责任分析,若存在责任 6 项目质量安全科负责人 罚款( 1000— 20xx 元) 7 项目施工计划科负责人 罚款( 1000— 20xx 元) 8 项目设备器材科负责人 罚款( 1000— 20xx 元) 9 项目财务核算科负责人 罚款( 1000— 20xx 元) 10 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罚款( 1000— 20xx 元) 11 项目安全员 罚款( 500— 1000 元) 12 施工员 罚款( 500— 1000 元) 13 班组长 罚款( 500— 1000 元) 14 操作工人 罚款( 500— 1000 元) 第六条 重大死亡事故安全处罚 项目上发生 3 人以上(含 3 人)重大死亡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050000 元,直接责任者罚款 1000020xx0 元,其他负领导及管理责任者按下表对照处罚。 在本岗位违章指挥、违规生产、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还应由国家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岗 位 名 称 处 罚 办 法 备 注 1 分公司经理 罚款( 10000— 50000 元),扣罚兑现奖,撤职 2 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 理(技术负责人) 罚款( 5000— 20xx0 元),扣罚兑现奖,撤职 3 分公司安全科科长 罚款( 20xx— 10000 元),扣罚兑现奖,撤职 4 项目经理 罚款( 10000— 50000 元),扣罚兑现奖,撤 职 5 项目技术负责人 罚款( 5000— 20xx0 元),扣罚兑现奖,撤职 6 项目质量安全科 负责人 罚款( 1000— 5000 元),撤职 按责任分析,若存在责任 7 项目施工计划科 负责人 罚款( 1000— 5000 元),撤职 8 项目设备器材科 负责人 罚款( 1000— 5000 元),撤职 9 项目财务核算科 负责人 罚款( 1000— 5000 元),撤职 10 项目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 罚款( 1000— 5000 元),撤职 11 项目安全员 罚款( 1000— 5000 元),除名,刑事处罚 12 施工员 罚款( 1000— 5000 元),除名,刑事处罚 13 班组长 罚款( 1000— 5000 元),除名,刑事处罚 14 操作工人 罚款( 1000— 5000 元),除名,刑事处罚 第七条、附 则 本办法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经济处罚实行现金制,所罚款项一律交至股份公司财务部。 本处罚办法由工程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 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 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 ,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 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尘毒作业点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公司与下属单位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值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值一并列入 ,作为考核内容 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年组织四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确保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合理有效的提取和使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良性循环,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标准,根据国发 [79]100 号文及行业主管部分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跨行业(水利、交通、工民建等)性质不同,所属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总厂及物业管理部门,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中提取 10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一般土石方及野外施工项目按预算造价的 1%计列;工民建及重点水利项目按预算直接费 13%规定提取。 公司所属各单位财务设立安全措施经费子目,不得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做他用。 各单位项目,负责做好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明细台帐,并于每年 12 月 25 日统计上报使用 明细表,为公司制定年度计划提供依据。 工地企管部分每年年初下达目标成本控制计划,按照工程不。安徽水利开发公司安全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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