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钢业企业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和维护。 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 生产停产检修、抢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身体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些缺陷,不适合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勉强担任本岗工作。 靠近转动机械工作时,工作前要将衣服整理好,袖口扎好,女工还必须将头发挽入帽内,不 得露出飘荡。 没有专用电焊防护面具,禁止进行电焊工作或在电焊附近逗留。 在机械转动或电气设备带有电压时,严禁进入防护装置内部,未安装防护装置的,请勿靠近。 在有金属淀沫、碎片、和灰尘飞扬的场所工作时,必须戴防护眼睛用具。 打大锤时,要检查锤头安装是否牢固。 1在坑沟及罐内工作时,禁止一人工作。 1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 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 ),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1操作工的六严格 ( 1)严格进行交接班。 (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 4)严格执行操作票。 (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1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 车 (调度令 )。 ( 2)严禁酒后开车。 ( 3)严禁超速开车。 ( 4)严禁空档溜车。 (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 7)严禁超标 (超高、超长、超量 )装载行车。 1起重作业十不吊 (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 2)超负荷不吊。 (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 8)斜拉工件不吊。 (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 10)钢 (铁 )水包过满不吊。 1金属焊接(切割)十不烧 1) 焊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能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地,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道管不能焊割。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 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 焊割作业场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 1)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变电站、发电机房全部归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管理、维修和保养。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电工担任。 ( 2)电工在处理故障和检修线路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 3)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 4)企业供 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零)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 5)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 (汽油 )发电机、自备电源时要装“ 双头四极 ” 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 6)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 7)需要停电作业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维修部门填写申请单报生产、安全部门备案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停电作业时必须接临时接地线,挂好(有人操作禁止合闸)安全警告牌,并设专人现场实施监护,检修完毕 需要送电时必须首先全面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无差错后方可合闸送电。 ( 8)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公司工作服、劳保鞋及其他劳保用品。 三、内容: 劳保用品购置由供应根据生产部的实际需要,编制计划,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承办。 劳动用品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 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尘罩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部门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 ( 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劳保用品发 放时,由各生产部依据实际人数造具领用花名册盖章领用。 发放标准 岗位 工衣 皮手套 纱手套 胶手套 绝缘鞋 工鞋 定额 定额 定额 定额 定额 定额 酸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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