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精密铸造厂三项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见等。 六、不定期进行事故隐患的评估与 分级 ,评估包括。 企业自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查等形式。 分级是把隐患区分为车间级和公司级。 七、制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争取资金、安排实施。 八、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档案包括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原则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加以监护。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本厂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确保工厂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积极引导、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 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在事故处理中,能够正确判断和指挥,使事故得到及时控制或消除,减少企业财产损失的。 在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事故中,能够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顾个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 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和技改技措建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授予部门、公司先进生产等荣誉称号,并根据贡献大小发给一次性奖金。 奖励的申报办法 :以生产岗位为单位,书面形式报生产主管,由生产主管核实后,上报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二条:惩处 在生产车间发现非生产用电炉、家用电器等,除没收其物品外,罚款 50 元。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 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视情节给予 50 一 300元罚款。 对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又无防范措施的岗位,视情节给予 50 一 300 元罚款。 对未完成“安全检查制度”内容的岗位,每少检查一次,罚款 50 元,以台帐记录为考核 依据,生产主管每月检查一次。 对违反“安全动火管理制度”的岗位,按其作业等级进行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厂规、国家法令、法规的教育,促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要是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三懂三会”的程度。 即①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 ②懂得预防措施。 ③懂得补救方法。 ①会使用灭火器材。 ②会扑救初期火灾。 ③会报火警。 三、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作必须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采用新的工艺 和使用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时,必须对新的操纵工作进行安全培训。 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操作。 四、要对全体职工进行遵守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教育,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和不伤害自己,不妨害别人和不被别人伤害。 增强干部职工自我保护的能力和预防事故的警惕性。 五、全体职工经培训后必须全部参加公司组织的素质考核、岗位技能考核及安全技能考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设备操 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三、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 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四、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一、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安全操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按公司《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有违规现象。 四、设 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六、实行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建立公司和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的安全专题会议制度,除坚持研究安排生产的同时,研究安排安全工作,建立月、季的专题安全会议制度,每月初由经理主持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安排当月安全工作要求,每季度由经理主持专题会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并做出要求安排。 二、生产车间每月在生产检修的同时,组织员工讨论安全问题,由车间组织整改,涉及较大费用时,由 公司领导安排落实。 三、在生产新品种时,由生产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讨论保证安排生产的措施,要求,并向岗位员工传达,全员落实确保安全。 四、一事一议,确保安全生产,再组织检修、更换原料产地、厂家、生产中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会议,决定解决办法,并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生产。 五、半年公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推动安全工作的不断深化,使“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思想落实到全体员工。 事 故 管 理 制 度 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 1条 事故分类 生产事 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 (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 火灾事故,指凡推动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爆炸事 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急性中毒。 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 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 三废 (废水、废气、废渣 )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第 2条、事故管理分工: 生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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