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投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工资(含岗位工资)、误餐费、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当月事假连续或累计超 24 过 2天,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超过 3天(含 3天)的事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 2)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 30 天(含 30 天)为限,连续病假 3个月(含 3 个月) 为限,超过此限者公司将劝其辞职。 每月病假 5天内按实际天数扣除误餐补助、奖金和岗位工资;超过 5 天(含5 天)者,扣除全月奖金并按实际天数扣除误餐补助、工资(含岗位工资)及各种津(补)贴;连续病假超过 15天(含 15 天)除扣除全月奖金、误餐费、岗位工资及各种津(补)贴外,基本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①工龄 1— 10 年者,按基本工资的 70%给予。 ②工龄 10— 20年者,按基本工资的 80%给予。 ③工龄 20 年以上者,按基本工资的 90%给予。 ④公司一旦发现员工病假理由不实或在病假期、医疗期内 从事第二职业,公司将劝其自动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扣回从该请假之日所发的全部报酬。 ⑤病假期间生活上若有困难,经核实,可申请困难补助,并报总经理批准。 ( 3)公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及部门主管、中心经理意见并经总经理批准,住院治疗期间一切待遇不变;经医院和总经理批准在家修养期间扣除误餐费,其他待遇不变。 ( 4)探亲假:在公司工作满 2年以上,已婚者配偶在外地工 25 作,可享受每年一次 20 天的探配偶的探亲假;已婚探父母,可享受四年一次 20 天的探亲假。 未婚探父母,可享受每年一次 7天的探亲假。 休探亲假的员工报销工作地到休假地点的直达硬座或硬卧(车上时间超过 8 小时)火车票、汽车票、三等舱的船票。 路途假按火车、汽车、轮船直达的时间计算。 ( 5)婚假:凭结婚证明,员工一次性享受婚假 13天。 ( 6)产假: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期间可到市级以上医院建卡定期检查,医院指定检查时间计半天公假。 生育费用由社保局按养老保险中的规定支付。 分娩享受 120 天假期。 女员工哺乳期( 一年内 ) ,每天可获一小时哺乳假。 公司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期间可获假期七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除外。 ( 7)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 7天。 以上七种假均按每月 天工作日计发工资。 ( 4)、( 5)、( 6)、( 7)项假期间扣发相应天数的误餐补助及奖金。 以上假期均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凡申请休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 部门 经理以下员工经所在部门主管同意后,报 综合管理部 核定并经 部门 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部门 经理申请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用电话迅速向 部门 经理或总经理报告,然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 视同旷工。 第三十二 条 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时,主管可不予批准或酌情缩短假期或商改假期。 26 第三十三 条 员工以不实理由请假,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论处。 全年旷工超过三天者公司将给予除名。 第三十四 条 凡超假者,回来后需书面说明,呈报总(副)经理批示,方为延长假期。 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五 条 试用人员请假不论其假别,一律按日扣全部薪金。 第三十六 条 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年度考勤统计表,逐月依据考勤情况予以登记。 第三十七 条 每一年度终了, 综合管理 部 应依据年度考勤统计表统计未休带年薪假的人员,并予以计入十二月份加班统计表内,计发薪金。 第三十八 条 每一年度终了, 综合管理部 应编制次年享有带薪年假人员名单,并制定休假计划后公布实施。 第五 章 调迁与出差 调 迁 第三 十九条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 十条 调任人员应在规定限期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按时报到。 如逾期限五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四 十一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职前离职时,其业务暂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的其 他人员代理。 第四 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填入人员异动 27 记录簿内。 出 差 第四 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出差申请单”,依规定呈上一级主管核准,并报备 综合管理部 登记后方得出差。 遇紧急事故,先行出差者,事后补填“出差申请单”报备 综合管理部。 第四 十四条 出差人员差旅费标准按公司财务制度中“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第四 十五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除患病及意外事故阻滞,经查属实者仍按日计算差旅补助费外,如因私事推迟,应按请假规定办理,其延迟期间不得报销差旅补助费。 第七章 工作交接手续 第四 十六条 公司员工工作交接分 : 主管人员工作交接; 经管人员工作交接。 第四 十七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各级单位 (部门 )的负责人员。 称经管人员者为各级业务人员。 第四 十八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部门人员名册、各种资料、文件。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主管的财物、办公用品等。 正式详细的本单位(部门)业务工作、人事工作等书面报告。 28 第四 十九条 经管人员应 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的资料、文件。 未办及末了事项。 本岗位所管理及使用的财物、办公用品等。 本岗位业务工作详细全面的书面报告。 第五 十条 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分中心经理派员监交。 经管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并在所交接清单上签字证明。 第五 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定处理意见呈人力资源部或逐级上报裁定。 第五 十二条 主管人员及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 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 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五 十三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 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指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交接手续,所有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五 十四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十天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及各种资料、文件而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责赔偿并加以处罚。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考 核 29 第五 十五条 各级主管对其所属员工应随时加以考核,对其工作成绩、能力、操行及适应能力有客观的了解。 作为年终考评、奖励及培训等参考依据。 第五 十六条 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一月十五日对公司 员工按《年终考核办法》就其本年度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奖 惩 第五 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由直属主管酌情逐级呈报奖励: 《年终考核办法》所规定的“综合考评结果列前三名者给予奖励”。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对于舞蔽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遇非常事变,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生命或公物者。 参加竞赛得奖、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其他应予奖励事情。 第五 十八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或 综合管理部 呈报惩处 : 完不成公司制定的业务指标者。 有渎职行为者。 泄漏公司机密,散布谣言者。 30 挪用公款、侵占公物、舞弊营私或虚报费用者。 失职或故意损害公司财物或妨碍业务开展者。 行为不检或破坏公司信誉者。 遇非常事变故意回避者。 违反公司规定或违抗公务命令者。 积压公事至妨碍公司业务者。 第五 十九条 公司员工惩处种类: 警告处分:凡受警告处分者,将扣除当年一个季度的奖金。 记过处分:凡受记过处分一次者,将扣除当年奖金总额的50%~ 100%。 免职或除名:情节重大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即予免职或除名。 情节重大并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会同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九章 教育与训练 第六 十条 公司视业务需要举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教育与训练。 第六 十一条 公司指派各有关人员 担任教育与培训讲师时,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六 十二条 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各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的有关业务讲座。 第十章 员工福利 31 第六 十三条 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由 综合管理部 办理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 十四条 公司员工福利项目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等,其标准另订。 第十一章 解聘、辞职 第六 十五条 公司员工解聘和辞职,分为当然解职、解聘、辞职、自动离职、公司除名等 5种。 第六 十六条 凡员工退休、身 故,身体残废或心神丧失不胜职务者,为当然解职。 第六 十七条 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自请辞去职务者为辞职。 员工辞职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出并经中心经理审核转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员工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中心经理提出,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呈总经理批准。 第六 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公司解聘: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工作 安排者。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须裁减人员的。 年终考核连续两次亮黄牌者。 32 第六 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公司除名: 因触犯法律被羁押或本公司认为案情重大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凡一年内受两次记过处分的。 自动离职的。 第七 十条 员工申请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将《离职申请书》交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 部 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如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 十一条 员工离职,不论其为当然解职、辞职、自动离职、调动以及公司除名、解聘均须办理工作交接,其办理手续按本制度第七章“工作交接手续”要求办理。 第七 十二条 离职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交接规定办妥各种工作交接及财务手续后,经 综合管理部 核准,方得办理离职人员财务结算及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第七 十三条 正式人员离职应向全公司公布,试用人员离职由 综合管理部 通知各部门。 第十二章 年终考核办法 第七 十四条 年终考核的方式: 所谓年终考核是指每年年终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以量化的形式体现。 经综合评定后,对每年综合考评结果最后三名出示黄牌予以警告,督促员工 积极 工作 , 履职尽责。 33 连续两年综合考评结果被示黄牌者,即被认为其优势不能在公司得到充分发挥,为公司与员工发展考虑,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对综合考评结果列前三名者给予奖励,方式为:为其购买 20xx5000 元的补充养老保险;对被亮黄牌者或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低于其所负责部门的其他一般员工的部门经理给予免职及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方式为扣减 其应得年终奖,按一般员工处理。 第七 十五条 考核内容: 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目标成本执行情况; 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 1)执行日常办公制度情况 ( 2)执行办公秩序管理制度情况 ( 3)执行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情况 ( 4)执行办公设备、公章使用规定情况 ( 5)执行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情况 ( 6)执行文印、电脑管理制度情况 ( 7)执行通信设备使用制度情况 ( 8)执行保密规定情况 ( 9)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 10)车辆使用情况 ( 11)业务培训考核情况 34 第七 十六条 考核方法: 考 核基准分为 100 分; 一般员工连续二年被亮黄牌者,公司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部门 经理经年终综合评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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