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筑一号商业项目营销部工作服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香水。 三、 工作服 配制说明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 1) 自 工作 服 发放之日起,工作满 一 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 2) 自 工作服 发放之日起,工作满 半 年以上 一 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 30%费用;被辞退时, 不收取服装费用。 ( 3) 自 工作服 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 半 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 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30%费用。 ( 4) 自 工作服 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 三月 者,辞职时,收取服装 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工作服配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 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 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四、处罚措施 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原筑一号商业项目营销部工作服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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