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瑞达电缆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如橡缆车间自制生产的橡胶,材料 公司生产的化工材料要单独核算单位成本。 (材料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但由于税务登记的原因,目前仍作为一个生产车间,这是对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成本核算造成的一个问题,如果作为一个车间进行单位成本核算并按实际成本进行价值结转,则材料公司的利润反映在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的会计报表中,与实际情况又不相符,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安徽华菱瑞达公司的成本虚低,而且材料公司这个股份制企业也无法进行利润核算与利润分配;如果作为一个独立的子公司,与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之间进行购销结算,则必须进行税务登记)。 目前可行的暂时处理方法是:材料公司作为车间独立 进行单位成本核算,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集团仍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子公司,但生产交付给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的化工材料要按核定的内部购销价格计算,作为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安徽华菱瑞达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其它车间按实际成本结转价值),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在内账中进行真实的核算;材料公司另外单独建立会计账薄进行会计核算;材料公司销售给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的化工材料的价格由总管理处按成本加成法或市场价格确定 (无需考虑合理避税因素,因为没有发票)。 第三十三条 生产管理处盘具班制作的铁木盘成品作 为自制工装或自制包装物单独进行成本核算,生产的木托盘按低值易耗品进行单位成本核算,并按领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成本的归集或分配。 第 二 节 成本 与 费用核算 的 内容和程序 第 三十四 条 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分为 生产 制造成本 (产品成本) 和期间费用,只有 生产 制造成本计入 产品 成本,而期间费用不计入 产品 成本,在发生的会计期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费用核算内容如下: (一) 生产 成本。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 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的总和。 1.直接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能直 接计入某种产品的生产费用。 包括直 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外购件、外协加工费、专用工具等及其他直接费用。 上述费用发生时,直接 按品种 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2.间接费用。 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直接费用之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企业内 各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共同费用,以及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 本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发生时, 先归集记入制造费用,再按照合理的分配 标准分配计入产 品成本。 (二)期间费用。 是指企业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这些 费用按规定进行汇总,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该费用分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上述三种费用与成本的关系如下:直接材料 、 直接人工 、 直接 检验 费用 、工序 外协加工费 等可以追溯到产品对象的成本费用直接 计入产品成本 ; 间接人工 、 间接费用 、 间接材料 、其它间接辅助生产费用等 通过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属于 期间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 三 十 五 条 企业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如下项目: (一)直接材料 ——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 ,如铜、铝、橡塑化工绝缘料 、 外购 辅助材料 、 专用 包装物、 一次性 专用 物品 等 , 对于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如 绕包带、铠装带、填充料等 ,凡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也列入 直接材料。 (二)直接动力 ——指 为了生产某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发生的可以直接追溯到产品对象的 燃料 、 动力 , 如 果不 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 则 列入 制造费用。 ( 三 )直接工资 ——直接从事产品制造的生产工人的 计件 工资、补贴、奖金 和 按直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 四 )其他直接支出 ——如工序外委 外协 加工 费。 ( 五 )制造费用 ——各生产 车间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包括 车间(分厂) 管理人员及 车间内部 辅 助工人 的 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 (如果定额基础细化,成本分步结转,机器设备的折旧也可以作为直接费用进入产品成本计算单) 、 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 车间管理人员的 差旅费、 通讯费、培训费、会议费、 保险费、季节性或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 三 十 六 条 期间费用的核算内容: (一)管理费用 ——公司机关各 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 费用。 (二)财务费用 ——财务部门为 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集资 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 三)销售费用 ——在 市场开发与产品销售 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如销售人员的工资、 奖金、佣金、广告费、 专设销售机构 (驻外销售办事处) 的各项经费。 第三十七条 计划财务部门的各级领导和分工会计,特别是总账会计、成本会计、费用 会计必须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变化、精细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对于会计核算的要求,深入了 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要求,研究各项成本项目和期间费用的科目设置和费用归集。 第 三十八 条 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的程序是: (一)根据产品作业的生产过程特点,生产组织类型,以及管理的需要,确定成本计算 对象,选用适合的 成本核算方法。 (二)按照费用发生地点和成本计算对象,填制、审核各种会计凭证。 有关成本核算的 原始凭证和记 账 凭证,应有经办人员和责任人员签章,作到手续完整,准确及时。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 账 : 1. 基本生产 成本 明细 账 ,按 基本生产车间 和成本项目核算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 2. 辅助生产 成本 明细 账 ,核算辅助生产车间 (机修车间)和生产管理处叉车班、行 车班等辅助生产部门 发生的 辅助 生产费用。 生产管理处叉车班、行车班先按使用部门(以作业任务单或工作记录为依据)进行分配。 3. 废品损失明细 账。 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发现的或入库后发现的各种生产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 废品的报废损失,是指不可修复的废品的实际成本减去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 废品的修复费用,是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应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减去。 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损失,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不列为废品损失。 4.自制半成品明细 账 ,按 生产车间或 存放地点分别核算企业在制和库存自制半成品成本。 由车间按 自制原料(半成品) 分别建立明细 账 ,进行投料、交库、结 存的日常数量核算,月末编制分车间、分产品的包括重量 、 工时、金额的汇总表。 各生产 车间和 生产管理处、仓储管理处 必须认真进行收发、计量、 盘存 ,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健全 的台 账 登记制度和定期盘存制度,保证 自制原料( 半成品 ) 数据的真实、准确,使产品成本计算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5.制造费用明细 账 ,按车间和明细项目 分 别核算基本生产及辅助生产车间所发生 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应按规定进行 归集和 分配,月终不保留余额。 6.期间费用明细 账 ,按费用明细项目核算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 用,月终直接结转损益,不保留余额。 7.待摊费用、 预 提费用明细 账 ,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 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 四)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 品种 、工艺步骤 的 成本明细 账 (或称成本计算单) , 成本 计算单 必须受控于基本生产的明细 账。 安徽华菱瑞达公司 实行两级成本核算,生产成本明细 账 要在 计划财务处 和生产车间 按成本核算的要求分别 设置。 每期期末,计划财务处必须组织各车间或部门进行明细账目的核对和实物盘点清查,以保证明细账本期发生、本期转出、期末余额相符合,对于出现的差异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并进行调整。 (五)根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 和步骤 计算各种 半 产品 、产 成 品 的总 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五章 成本 与 费用核算细则 第一节 材料费用核算 第 三十九 条 材料采购成本包括: (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 (二)购入材料的运杂费; (三)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 (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 购入材料的增值税属价外税,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记入进项税额,不记入原材料的成本。 第 四十 条 核算企业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都 要根据合法的材料收发凭证,经过收发、记 账 、稽核,按材料的 (计划标准 价格 和) 实际价格进行 分别 核算。 核算材料成本,要收集当月生产过程中领用、退库、交库的全部材料凭证进行核算。 对于 实物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未到的 采购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 采购合同的价格 估价入 账。 所领用的材料仍应计入领用期成本,不准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 外购材料直接 卸到生产车间并 交车间使用时,仍应按照规定的收发程序,办理材料检验和收发手续。 第 四十一 条 核算材料成本,应与 仓储管理处或相关的车间、部门 发放数核对一致,然后按成本项目进行分配,计入产品 成本计算对象或费用项目。 第 四十二 条 直接用于产品的材料成本,应当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 凡是由几 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分别按消耗定额比例、耗用重量比例、产品数量比例等方法,在 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第 四十三 条 车间月末已领未用的产品原材料,必须办理实物退料或 “假退料 ”手续。 非常用规格的产品,由工艺技术部门制订临时生产工艺和临时采购非常用物料的, 产品 完工 后 ,所有已领未用的 非常用 原材料应全部退库,不得 在生产现场存放或 移作他用。 第 四十四 条 生产过程中的废料、边角短料和 可以 回收的包装 袋、 包装纸、包装箱 ,应定期 回收交库。 正常定额标准内的边角短料和回收的包装带、包装纸、包装箱的回收价值不冲减成本;因各种原因的质量事故产生的报废,经工艺技术质量部门组织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并确定原因后,方可入库,并按规定核算废品损失。 第 四十五 条 车间设有二级材料储备小仓库的,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程序,专库保管,专设 账 册凭证,专人收发保管。 二级材料储备小仓库的期末存料,应 在期末 办理库存材料的“假退库”和领用出库 核算手续,不得 直接 计入生产成本。 在车间二级材料储备的体制下, 公司仓储管理 部门材料仓库的发料,作为车间储备材料的收入 (实物移库) ,成本核算要以内部发料凭证为依据。 计划财务处与仓储管理处对于车间二级材料储备小仓库的领发料的管理情况动态检查 抽查。 第 四十六 条 企业由于生产 设备装备条件的限制, 对材料进行的各种 工序外委 加工, 外 委加工的费用直接记入产品的成本。 第 四十七 条 车间(分厂)领用各种材料,要按照实际领用数量计价,不得把由于仓库 保管责任所造成的材料溢缺、损坏等经济责任,利用 “清 账 法 ”自行修正领用数量,转嫁给领 用部门承担。 仓库保管材料盈、亏、毁损的核算规定如下: (一)由于物资自然损耗,在规定 的 自然损耗率范围以内的,经 采购供应处处长 、 计划 财 务处处长审核 批准,计入管理费用。 (二)由于采购和保管责任而造成盘盈盘亏、毁损的,要由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提出书 面说明和改进措施,经 供销副总和财务副总分别审核批准 后(超过规定限额,要报经 总经理批准),其盘盈 、 盘亏和毁损按实际成本,扣除责任人赔偿,并通过规定的待处理核销程序后计入管理费用。 (三)由于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造成的损失,应查清原因,扣除保险公司和有关责任人 的赔偿,减去残余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净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不论是库内保管物资, 或是露天堆放物 资,都要定期盘点核实库存数。 如有盘亏或毁损,应按上述规定处理。 第 四十八 条 裸线车间为其它车间加工生产的导体线芯,在发生车间之间的物料领用转 移时,必须 实行计量交接, 计量实行重量和长度双计量单位,重量作为主计量单位用于对裸线车间的绩效考核,长度单位作为接收导体的后道生产车间的主要计量单位,用于对后道车间的绩效考核。 第二节 低值易耗品 的 费用核 算 第 四 十 九 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一般是指使用年 限 在一年以内,或单位价值在两千元限额内的劳动资料。 第 五十 条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按 下列办法处理。 (一)模具作为工具按低值易耗品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生产车间凭工具申领单领用模具,请领当月摊销 50%,计入车间制造费用,模具报废时,在报废当月摊销 50%。 模具的领发必须以旧换新,对于换新收旧的模具,如果不能修复,经审批后进行实物处置,对于能够修复的模具按自修模具进行核算,与外购新模具分类存放,领用时区别核算。 (二)生产管理处盘具班生产的盘具,由生产管理处成本核算统计员作为自制包装物核算,核算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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