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培训讲义如何进行商贿风险防范与控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贿案追诉标准  追诉标准:单位行贿数额在 20万元以上的。 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 10万元以上不满 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② 向 3人以上行贿的; ③ 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④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46 点评 : 介绍贿赂案追诉标准  追诉标准: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 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 20万元以上的。  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① 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② 3次以上或者 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③ 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④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47 弄清身份的意义所在 (不同身份,不同命运 )  对司法部门的意义 : 管辖不同。 ① 国家工作人员 —— 检察院(可能死得很惨) ② 非国家工作人员 —— 公安局(可能痛而不死)  对当事人的意义:命运不同。 ① 立案标准不同 ② 定罪量刑不同 48 老刑法中受贿罪的处罚 【公司、企业人员 (刑六包含医生 )受贿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 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小于 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5000元 5万元的, 17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710年有期徒刑。  5万元 10万元的, 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10万元以上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 (非国有企业内部人受贿最多判 15年 ),并处没收财产。  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49 老刑法中 行贿罪的处罚 (点评 :对向犯,照顾行贿方 ) 【对公司、企业人员 (刑六包含对医生 )行贿罪】数额较大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 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对犯行贿罪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5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点评 : 对犯罪嫌疑人的宽大从来都是由法院决定,而不是由公安检察机关决定,不要听信公安检察机关的承诺。  点评 :在行贿罪中,无论从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行贿方总被照顾。 50 解释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 刑法中所称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根据有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通常称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1 解释 : 委派从事公务人员  所谓委派,即委任、派遣,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  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 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或者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当以 国家工作人员 论。  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 不以国家工作人员 论。 52 解释 :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 具体包括: ①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 ③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 ④其他由法律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 53 解释 : 从事公务  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 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 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会计、出纳人员等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活动, 属于从事公务。  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售票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一般 不认为是从事公务。  点评 : 在国家机关扫厕所不算从事公务。  点评 :医生在刑六中属利用职务之便,医生虽然不属于从事公务,但也已经被圈进来了。 54 解释 : 非国有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 国有单位的资产必须 100%国有,才是国有,只要这个医院有 1%的私人股份,院长 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但国资委派除外。  国资委派应当在人事部门有任命书存档,该任命书就是定罪和处罚的法律铁证,即看有无那张“纸”。 55 单位受贿罪 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国有公司、企业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犯罪。  点评 :不得给个人,给个人就算犯罪。 通过中介如非国有旅游公司进行学术活动等等,就不算犯罪。 56 对单位行贿罪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对非国有公司、企业行贿,不构成犯罪。 (老刑法不算犯罪,但刑六就算犯罪) 57 介绍贿赂罪 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不构成犯罪。 (老刑法不算犯罪,但刑六就算犯罪) 58 点评 :犯罪构成要件  行贿受贿案最重要的证据是口供,除此之外就是照片和拍摄。 通讯录音也是重要证据。  犯罪构成要件必须通过口供和证据来填充证明。 这也是公安人员下套子的过程,也是判定公安人员水平高低之所在。 59 点评 :犯罪主体  16周岁以上,无精神障碍,国家工作人员(刑六包括其他单位人员,如医生等)。  14周岁以上,只追究严重刑事犯罪。  14周岁以下,不犯罪。 60 点评 :犯罪客体  指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换言之,只要收钱就存在犯罪客体。 61 点评 :犯罪主观方面  有意、故意 地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放任 (过失 )地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如果完全不知道后果,就是意外(例如一巴掌不小心把人打死了)。  注意:在公安检察人员面前主动坦白行贿受贿,就证明了你是主观恶意,即明知故犯,是有意的行为。 62 点评 :犯罪客观方面  指具体行为是什么。  公安侦查人员讯问和侦查的最主要功能:就是把你的生活语言(口水话 )翻译成法律语言,套上法条,然后给你定罪。 63 犯罪客观方面 【 公司 、 企业 或其他单位 人员受贿罪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公司 、 企业 或其他单位 人员受贿罪 】 公司 、 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 违反国家规定 ,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 、 手续费 , 归个人所有的。 【 对公司 、 企业 或其他单位 人员行贿罪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公司 、 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 注:上文加注 下划线 之文字为拟修正的刑六修正案增加内容。 64 犯罪客观方面 关键词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 “为他人谋取利益” “财物”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他相关问题 ① 收受回扣、手续费,归单位所有,算受贿么。 ② 为谋取正当利益,给医生财物,算行贿么。 65 关键词 :“ 利用职务之便 ”  范例 : 总务科主任收受财物,又下令药剂科工作人员购进某项药品,既然他并非药剂科领导,算不算利用了职务之便。 66 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 刑法第 385条规定的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67 关键词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一种行为,还是一种意图。 即收钱后办不办事。 如收钱后不办事;口头上表达不办 (法律上尚有争议 );口头上答应办,但客观上他办不到等情况算不算。 68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 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69 如何理解行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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