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市政道路工程bt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 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18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9)开标结束。 6. 评标 评标委员 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 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19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本次不适用)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1)投标截 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20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 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 标 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 标 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 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评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查验依据 : 以承揽过 的工程的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为准,同时需提供业绩所在地能够核实该业绩真实性的行政主管部门的详细地址、电话。 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上必须有体现工程的工程名称、规模、合同价。 银行资金证明 不少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上“资格审查标准”中书面材料审查所需的全部原件进行审查,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评标委员会 已 完成审查,投标申请人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利率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计息时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回购 方式 及时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22 投 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拦标价, 拦标价 =标底价( 1+ %)。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项目管理机构:分 投标报价: 55分 其他评分因素: 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 准 施工技术方案( 4 分) 没有分部分项施工技术方案的扣 4 分,有施工方案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 行的扣 分;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 4 分) 没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的扣 4 分,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4 分) 没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扣 4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 4 分) 没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扣 4 分,有劳动力安排计划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设备、 材料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4 分) 没有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扣 4 分,有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确保施工质量措施 ( 4 分) 没有确保施工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扣 4 分,有确保施工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23 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措施( 4 分) 没有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扣 4 分,有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 行的扣 分; 确保安全生产措施 ( 4 分) 没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扣 4 分,有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确保文明施工措施 ( 4 分) 没有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扣 4 分,有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4 分) 没有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扣 4 分,有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但不尽符合本工程特点、不完全合理、不完全可行的扣 分; (2)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55分) 在所有有效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将剩余的报价合计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报价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则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以平均值作为标准值。 标准值定为 55分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 55分;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 1%,减 1分,直至 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 1%,减 2分,直至 0分。 (3)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银行 信用等级 ( 1分) 信用 等级达到 AAA的,得 2分; AA的,得 1分; A的,得 0分 银行授信额度 ( 1分) 银行授信额度的余额达到 5000万元的,得 2分,银行授信额度余额达到 20xx万元的,得 1分;银行授信额度余额达到 20xx万元以下的,得 0分 资产负债率 ( 1分) 至 20xx年底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 60%的,得 2分,大于或等于 60%而小于 80%的,得 1分;大于 80%的,得 0分 企业存款余额 ( 1分) 至 20xx 年 4 月底企业存款余额达到 3000 万元 的得 2分;达到 1000 万元 的,得 1 分;达到 1000 万元 以下的,得 0分 企 业注册资金 ( 1分) 注册资金 20xx万以上得 2分;注册资金 20xx1000万以上得 1分;注册资金 1000万以下得 0分 条款号 编列内容 废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废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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