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和对策研究内容摘要:

就业机会,大量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出现 了空巢化现象,这对留在农村的老年人的养老产生不利影响。 四是农村老龄化日益严重。 我国农村人口高龄化高于城镇 个百分点, 2020 年高出 个百分点,这一进程将持续到本世纪中期。 五是农村贫困老人有扩大趋势。 据全国老龄办统计,目前我国城乡贫困老人约有 1010 万人,其中农村老人贫困发生率高于城镇 3 倍以上,并在不断增加。 据调查,老年农民生活费用开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半以上的约占其总人数的一半,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令人堪忧 , 这些对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养老方式都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这些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变化,使得传统的家庭养 老保障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紧迫任务之一。 (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并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新要求。 这些年相继建立了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并取得成效,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还缺乏总体制度安排,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 农民 有养老之忧。 这不仅影响老年农民基本生活,降低了幸福感,而且也使进入城市就业、创业的青壮年动力不足;不仅农村消费拉动不起来,而 8 且影响了农村的 和谐稳定。 对此,党的十七大及其三中全会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了战略部署,即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都享有社会保障,其中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突破性和创新性任务。 遂宁市委、市政府对社会保障非常重视,加强了领导,增加了投入,特别是对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列入民生工程内容进行考核。 三 、对策建议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是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涉及人数多、时间长、资金量大,是最为重要的保障制度。 根据国内 外的经验,建立一套 成熟的养老保险制度一般需要 2030 年时间,而现在到 2020 年只有 12 年,时不我待。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必须 体现中国特色,体现社会保障特点,改变光靠个人筹资的模式,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切实 解决 广大 农民的养老问题。 (一)基本目标 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 有弹性、能 转移 、 可持续”的 总 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到 2020 年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目标 进度建议: 2020 年启动试点,2020 年 扩大试点, 2020 年参保率达到 50%以上, 2017 年 参 保 率达 到 80%以上, 2020 年 实现全 覆盖。 (二)基本原则 9 坚持 从农村实际出发, 低水平起步, 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要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制度要建立,但城乡统筹并不要求城乡统一。 养老保险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统筹,就是从城镇有而农村没有走向城市有,农村也有,但是缴费水平、待遇水平和制度安排可以不一样。 社会保障的最终目的就是达到城乡统一。 因此,要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与农民的收入 状况相适应, 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然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 人 生活的目的。 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 过去一些人认为农民的养老是农民个人和家庭的事,现在看来是不正确的。 农民养老不完全是个人的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因为涉及人口众多,受多种经济社会政策影响,仅依靠个人或家庭的力量难以较好地解决,必须依靠社会多方面的力量,而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应该负主要的责任。 过去相当长时间,有人认为,农 民的土地保障就可以代替社会保障 , 现在看来 失之偏颇, 土地只 是 生产资料, 而非生活资料, 不具备完全的社会保障功能。 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应有责任,才能使新农保有效推行。 政府财政投入是经济发达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普遍规律,如日本国民年金的 1/3 来自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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