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内容摘要:

四 、学制、学分及时间分配 (一)学制 : 3 年 (弹性学习期 限 年 ) 修业年限: 6 年 (二) 总学时、学时安排 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制 3 年 (弹性学习期限 年 ),以学分作为检验学生学业的主要标准。 根据成人教育特点,学时分为自学学时、集中面授学时 成人教育自学时间按每学年 40 周安排,自学教材、习题作业时间每周 18 小时,课内学时与自学时间之比为 1: 3 左右(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 成人教育每学年集中教学 5~ 6 周,每周集中教学不超过 30 学时,除第一学年安排三次外,以后每学年安排二次,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除第一次集中面授仅安排入学教育时 外,以后各次面授后进行后续课程预授。 根据我 院 成 人教育现有条件 , 实验、实习课均安排在 假 期进行。 (三) 学分与学分计算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原则上以 16 学时计 1 学分,以周为单位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 1 学分。 若学分数不能取整,酌情以四舍五入为基本原则计算,学分数最小单位为。 每学年平均按 25 学分为基准安排课程,最多不能超过 30 学分。 经管类各专业学生应修的总学分控制在 75 学分 ,工 科 类专业 不超出 100 学分。 五 、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 (一)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二 大块组成。 其中,专业课程包括理论课 程与专业实践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包括 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 实践课程 包括 专 项技能训练 课程 与综合技能训练课程。 (二)课程修读方式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 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 理论 课程、专业主干 理论 课程 、 专 项技能训练 课程 属必修课、专业综合技能训练课程属必修。 专业拓展课程属选修 课; (三) 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如下: (必修课,约 占 12%) (约 占 88%) ( 1)专业基础 理论 课和专业主干 理论 课( 必 修课,约 占 35%学分) ( 2)专业拓展课程(选修课,约 7%) ( 3)专 项技能 训练 课程( 必 修课,约 占 33%学分) ( 4)综合技能训练课程 ( 必修 课,约 占 13%学分) : ( 四 )课程设置方案 (财经类) 课程的安排应循序渐进,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和联系,既要遵循教学规律,又要适应成人教育特点,基础课、专业课的任务与 学院 全日制高等教育相同,主干课门类不宜削减,非主干课中选修课的设置,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可灵活掌握。 考虑学生的学习份量并留有余地,每学期限设 35 门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学期设 12门课程。 所设课程必须有相应的教材。 (必修课, 9 学分) ( 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 6 学 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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