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课程管理暂行规定内容摘要:

各选修课程的指导,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 同时配合班主任作好学生的思想心理的教育和引导。 两位导师在学生高中三年的指导要保持相对稳定,学生的发展变化也将作为评教工作的重要依据。 班主任除作为学科导师外,还作为行政班学 11 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指导教师。 三、选课指导原则 (一)责任到位原则 学校的任何教师、高年级学生、家长和社区人员 都有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应为他们参与学校课程、承担选课指导责任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 例如确定高年级学生对口指导班级,开展高年级学生的现身说法谈对新课程的理解和选课中的经验和体会。 聘请社区和家长中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作为校外辅导员,开展讲座和教学工作。 我校更应利用周边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云集,科技人才荟集,实验基地多,友邻单位积极支持学校工作的优势,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通用技术教育。 (二) 教师和父母的指导和学生自主决定原则 教师和家长的角色主要是“导”,在指导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 体,充分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最终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 学生也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在重大选择时(如文理倾向的选修等决断)须慎重。 四、选课指导实施步骤 (一) 编制《 学生 选 修 课 程目录与课程介绍 》 学校选课领导核心组编制 《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 , 包含以下内容: 编制 《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 的目的和意义。 高中课程结构简介。 包括课程总结构介绍,各学习领域所包含科目、科目选修系列和选修模块之间关系以及系列内部模块之间关系等 内容。 让 学生明确哪些学科是与高考密切有关的,哪些是拓展知识,增加实践动手和身心发展。 也就是明确哪些是必学必考的学科,哪些是必选必考的学科,哪些是必选不考或考查的学科,哪些是选后必考的学科,哪些 12 是选而不考的学科等。 顺利毕业的基本学分要求。 选课程序说明。 选修课程简介。 如:课程代码、主要是面对哪些学生开设的、有无选修课、哪些选修课、学分等。 (二)组织实施(选课流程图见下页) 备注:学生所选课程,若本学期内因各种原因未能开 出,学生可以在以后继续选,也可改选其他课程。 学校已经开设、学生也已经选报的,不得中途更改。 附表 1 47 中高中 级 学年 学期拟开选修课清单 学习 领域 科目及 代码 系列 课程(模块) 任课教师 课程代码 主要内容 考核方式 学分 附表 2 47 中高中 级 学年 学期学生选课单 选课领导核心组提出选课基本方案 学科组提出本学科必修课、选修课开 设方案及课程说明,上报 学校 核心组审核学科组方案,并据此编制 《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 , 制定课程编制方案。 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方案 》 教务室根据课程编制方案,编制课程预案。 学生选课,填写选课单、上交。 班主任、级长统计上报。 教务室汇总选课统计,调整课表,排出正式课表。 (此项工作在上一学期其中前完成,并据此征订选修课教材。 )并指定上课地点。 学校公布选修课清单。 学生编制个性化课表 依据课表进行学习 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的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 13 姓名: 学号: 班级: 学段 课程名称 代码 任课教师 1 „„ „„ „„ 2 „„ „„ „„ 附表 3 47 中高中 级 学年 学期学生选课情况登记表 课程代码 具体名单 总计(人) 任课教师 姓名 学号 班级 „„ „„ „„ „„ „„ „„ 班主任: 班级总人数: 填表日期: 五、 改进措施 随着选课制度不断成熟与完善,学校将逐步实现网上选课指导,学生直接在网上选课,使学生选课更加 方便,同时,使课程也更易于管理。 附件三: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分认定办法 (讨论稿 ) 14 根据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依据《广东省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及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中新课程计划的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学分认定构成项目及权重 学分认定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结果进行综合评分,二者按照文科4: 6,理科 3: 7,体 育、 艺 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6: 4 的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 价认定学分 等级 , 等级按学生比例给予认定, 综合评价成绩 在C 等以上 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 等次依次为 A(优) : 30%、 B(良) : 45%、C(及格) : 20— 25%、 D(不及格) : 不超过 5%。 未达到 C 等 的给予补考,补考在模块综合测评后的二周内进行,合格者认定学分记 C 等,不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年的重修。 各项目之间的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过程表现 学习过程包括四个项目即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成绩 ,竞赛获奖。 修习时间:必修课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 95%以上,选修课要达到课程标准的 90%以上。 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满分。 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实验操作等。 作业质量:包括作业完成的次数与质量、小论文、读书笔记、周记、 15 小组学习情况等。 平时测验成绩指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知识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实验操作或开放式测评等其他形式。 竞赛获奖主要参考 竞赛的性质、主办方层次和获奖的级别,可考虑适当加分。 该项目由学科组制定细则,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定。 模块结业成绩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满分 100 分。 试题难度比例为容易题占 70%、中等题占 20%、稍难题占 10%,难度系数为 左右 ,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 ,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构成与认定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 23 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学年共 15 学分,可每年安排 5 学分,也可三年统筹安排。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 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在社会、经济、科技、生活、环境保护等领域中选定研究课题,进行探究和实践。 每个专题在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可以是本校教师、家长、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探究与实践。 完成一个专题(有开题报告、探究与实践过程、相关的总结等)记 5 个学分。 每个学生在三年内要完成三个专题的探究与实践方可获得 15 个学分。 研究性学习学分由指导教师初定,然后报教导处审核批准。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获得 2 个学分,三年共 6 学分;学生三年内必须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并获得相关证明, 16 共获得 2 学分, 可在高一、高二分别参加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学分由班主任认定。 通用技术中的汽车驾驶与保养凭驾驶证可以定 2 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步骤 学生向教师提出申请 每个模块学习结束或综合实践活动完成一项后,由学生按照学校要求 向任课(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填写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任课(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提出认定意见 教师根据学分认定考试或考核成绩、学生的修习时间和学习过程表现,提出认定意见并写在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上报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学科组。 学分认定委员会审定赋分 学分认定委员会下 设的学科组对任课教师指出的认定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报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批,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对于没有通过学校考试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本人与家长并说明理由,学生可申请补考或重修。 三年总学分修满 144 分以上方可毕业 ,(其中必修学分 116 分、选修学分 28 分以上 )。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语文 学科 学分认定 办法 根据新课标要求、学科学习安排,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获取 17 学分的细则,按规则完成,即获得两学分。 细则内容如下: 一、完成各项工作可获得最高分 100 分,达到或超过 60 分则获得两学分; 二、 书 面考试占其中的 60%; 三、平 时作业占 10%,其中,按时(交作业的当天上午)完成所有作业得 5 分,作业完成得好再得 5 分;缺交作业一次扣 2 分,累计缺交三次取消获得该项分数( 10 分)的机会; 四、作 文占 10%; 五、平时 测验占 10%(平时测验的平均分 ); 六、 综合得分占 10%,由教师根据学生的总体情况评出,学生的 总体情况包括学习态度、课堂笔记、口头表达等情况; 七、 2— 6 项累加即为 100 分。 此外,还有加分的细则,文章在校级刊物上发表加 2 分,在区级刊物上发表加 4 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加 6 分,在省级刊物上 发表加 8 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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