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解读内容摘要:

;“不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不破解择校难题,很难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综合改革做出的成效、成果、成绩都难以有说服力”。 义务教育是政府责任,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任务。 2020 年 1 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 2020〕 1 号)规定: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小升初工作开始 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包括县域内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小升初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学校也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由于重点大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尚不均衡,群众需求多元,调整需要时间,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教育部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 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进一步将工作聚焦 19 个重点大城市( 4 个直辖市、 5 个计划单列市和 10 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 2020〕 1 号),进一步明确重点大城市入学工作的目标任务: 2020 年制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到 2020 年,重点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 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 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 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要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 招生比例,到 2020 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 5%以内。 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省份不再增设该方式。 到 2017 年,重点大城市 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 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组织考试及与入学挂钩行为得到杜绝,与择校有关的乱收费得到根治。 【实施建议】 ( 1)学校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生入学工作,坚决执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坚持“阳光招生”,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告示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招生范围、程序、 时间和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让招生的全过程暴露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力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2)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络宣传、社区宣传、学校宣传、关键场所张贴信息等方式,及时、准确、规范、最大限度地公开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时间、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 3)规范并逐步减少特长招生。 学校招收特长生要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 积 极接纳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制订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摸底调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为随迁子女入学做好准备。 ( 4)各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 5)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不得要求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择校费的行为。 择校生或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实施案例】 2020 年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节选) 第一,各小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 办学校不招收择校生的规定。 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户籍适龄儿童及试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实际居住地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严禁学校在计划招生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第二,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办、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到幼儿园定点招生;所有学校均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 第三,实行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并上网公示各公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及招生政策,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四,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第五, 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第六,对前来报名就读的区域内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要告知家长,到本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报名,并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填写《疑有严重学习障碍儿童情况表》报送教育局,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测定,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第七,加强学籍管理,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 法》的要求,各校应按照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的相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统一的学籍号。 第 2 条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 【 要点解读 】 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是我国目前对适龄义务教育对象分配免费教育资源的基本原则。 《 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 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 “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这是普遍的入学原则,是法律赋予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 “就近”则是法律对政府保障入学设置的义务,既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也是淡化基础教育竞争性色彩的导向性举措,其目的是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 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20 年,《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 〔 2020〕 7 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 要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 2020 年以来,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提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 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 政府和教育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这些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落实,督查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切实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 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每位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采取 面试 、选拔性考试或其他方式选拔学生,不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不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着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依据教育规律和本校特点,确定特色发展目标,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愿望。 2020 年 7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 2020〕25 号)明确规定: “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将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要求各地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同时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三是坚持分类指导,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平等接受教育;四是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这个平台更好地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撑。 随迁子女接受教 育问题事关教育公平,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要依据国家政策和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设置学生入学门槛。 【实施建议】 ( 1)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教育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能采取面试、选拔性考试等方式选择学生。 通过网络宣传、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学校通知等方式,明确公布招生时间、程序,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招生入学信息。 ( 2)学校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 3)学校不得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 考试、考核,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从小学、幼儿园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 ( 4)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学校要依据本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规定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采用公开、规范的工作程序,依法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并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 5)创新学校评价体系。 学校可通过校本研究等方式,探索以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以考试成绩和升学 率评价教师的倾向,为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服务。 【实施案例】 杭州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促教育公平 2 浙江省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治理收取择校费现象,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一、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大力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 2020 年,杭州市继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杭州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二是规范报名程序,实行一站式报名机制,适龄儿童分别向属地教育服务区学校 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 :中国教育报 .2020年 5月 1日 . 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 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教育服务区学校应先受理报名,并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统筹安排至周边学校就读。 三是规范招生办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录取。 四是不断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录取结果、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坚持免试入学 杭州市要求各初中学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到小学招生,严禁以“实验班”“特色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 传;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 三、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杭州市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为辅”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020 年,杭州市将尝试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登记工作,为教育部门提前准备教育资源提供准确信息;进一步健全“一站式”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教育服务区学校一次报名即可完成入学手续;继续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补助政策,享受与杭州 户籍学生同样的义务教育免费和各类困难学生补助政策。 第 3 条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 要点解读 】 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促进教育公平意味着学校不仅要为儿童、少年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让每一个儿童、少年都有平等的入学机会,而且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让每个学生在校园内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这些规定为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 所谓“ 重点班”就是学校将成绩优异的学生集中到一个班或几个班,同时配以优质的教育资源、优异的教育环境、先进的教学器材和优秀的教师团队。 重点班的存在满足了部分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和部分学校提升知名度的需要,在很多地方屡禁不止。 但是,重点班的存在有违教育公平,容易滋生教育腐败, 也容易挫伤大部分教师的工作热诚,影响大部分学生的健康发展。 重点班的学生长期处于高压竞争的环境,很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普通班的学生缺乏优质资源的支持,不能全面发挥潜能。 均衡编班是针对目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现象的一种相对公平的应对措施,有利于化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择师、择班的矛盾。 均衡编班是在分班过程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分配,杜绝人为操作,给学生提供接受优质教育的均等机会。 均衡编班不仅让家长放心、对学生公平,同时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好处,可以使学校内部各个班级平衡发展。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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