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工装)(最新整理)内容摘要:

九、工程验收及保修 1. 隐蔽工程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 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2. 竣工验收 (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28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 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 2)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 9 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 3)工程未经竣 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 4)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 5)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 28 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3. 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二),承担装修工程范围内保修责 任,保修期为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十、健康安全环保 本工程健康安全环保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 HSE 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违约责任 10 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不能 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在限定时间内经处理仍不合格的,乙方应按工程总价款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工程的完好: ( 1)合同已无法履行的; (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的; (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的; (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的; (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 提交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 永清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3. 提交双方共同上级机关协调解决(关联交易合同)。 十四、其它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 方: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签 字) 12 授权代表: (签 字 ) 乙 方: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签 字) 授权代表: (签 字 ) 附件一: 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品种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质 量 等 级 提供 时间 地点 13 附件二: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14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就 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事宜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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