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和办证工作。 2.项目单位负责人(车间)或安全员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办证人员到现场与项目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编制吊装安全措施方案。 3.生产管理部人员负责《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4.《吊装安全作业证》 批准后,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 2.动土作业前,场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动土作 业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3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发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小心作业,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用挖脚底的方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得堵塞 下水道和阴井。 ② 在挖掘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③ 应视土壤性质、温度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④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在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⑤ 所有作业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9.多人同时挖掘作业时,应相距 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10.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车间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中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车间就立即通知动土撤离施工现场。 11.作业前必 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架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场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办证。 2.动土证申请单位在场办公室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场办公室或申请单位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交动土申请单位或场办公室。 4.《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审核由 HSE 部 ,审批由场办公室负责,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和查验,检查确认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5.《动土安全作业证》场办公室应保留存根 备查。 14 临时用电作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 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审批后,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运行或主控室申请接线作业。 2. 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初审签字,由 HSE 部 批准,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运行或主控室申请接线作业。 3. 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处室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电气车间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气车间主任、 HSE 部 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电运行或主控室申请接线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 二 联,第一联由 HSE 部 或 电仪部门 留存,第 二 联由用电单位留存。 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1. 对临时用电管理,由电气车间确定专人负责。 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2. 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 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3. 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 电气车间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1.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 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 15 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3. 临 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4. 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 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 5 米;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 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 5. 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 米。 6. 在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其他场所临 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7. 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8.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9. 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电气车间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10.《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抽堵盲板作业规程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 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16 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 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50 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 60℃。 5.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 离开作业现场。 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 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 30 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 AQ3025 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11.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门或安全防火部门管理。 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厂安全防火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 17 门各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 5.作业 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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