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a级写字楼弱电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报价中)。 (6)本合同签订后已确定的设备材料价格不再随市场价格而变化。 (7)乙方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在施工现场要和各总包、分包协作配合,其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 ( 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甲方将以按阶段、视进度的方法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施工 图,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 20%的合同价款(如合同价款发生调整,指调整的合同价款,下同)给乙方。 (2)在布线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组织相应的验收后,经监理甲方审核,甲方签字确认,在所有隐蔽工程合格完成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 20%的合同价款给乙方。 (3)所有主要设备进场后,经乙方组织相应的验收后,经监理甲方审核,甲方签字确认。 在所有主要设备合格进场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 20%的合同价款给乙方。 (4)整个弱电系统完工,工程经安装、调试、运行后由乙方组织最终验收,在通过最终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件 (即可以交付甲方直接使用)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 20%的合同价款给乙方。 (5)竣工后,双方完成全部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并签订工程决算协议书。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 15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将累计至决算总造价的 95%。 (6)质保期满阶段:工程质量两年保修期满后,经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无息支付乙方剩余 5%决算总造价的工程款。 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消除: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经检验不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3)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4)乙方无故停工; (5)乙方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的指令。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的采购 1. 1 材料设备采购的约定: (1)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但采购前需要携带本设备的原产地证、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提前报送监理甲方审核、甲方确认。 乙方若未经监理甲方及甲方确认所采购的设备、材料(配件),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并可按该批设备和材料 10%的价款对乙方进行罚款,甲 方从下次拨付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 (2)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 24 小时内,向甲方和监理甲方提出报验请求,经甲方、监理甲方随机抽检,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任何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 (3)因甲方要求变更而引致材料设备的变化,其单价须经甲方另行书面确认。 (4)乙方投标技术方案中的材料设备经审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时,乙方应负责修改方案、更换设备材料。 因修改方案和更换产品而引起的造价上涨,甲方不予调整价格;因修改方案而引起的造价下降,则甲方将相应降低造价。 (5)乙方对本合同报价中的设备清单负责,设备清单中未含但施工过程中必须的设备材料,甲方认为该部分设备材料已含入总报价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所有材料由双方协商确定品牌、规格、样式及价格,乙方要承担所有采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责任。 签定本合同时,主要设备材料应已经确定(见报价清单),本合同签定时尚未确定的材料或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更换的材料,每种材料在施工前应由乙方上报三家,由甲方确定厂家和价格,或由甲方直接指定厂家及价格。 设备材料进场 (1)经甲方对市场了解, 材料设备单价与投标设备清单报价(当时市场报 价)相差甚远(差价 20%以上 ) 的设备材料,甲方有权降低设备材料单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报价清单不符,甲方可拒绝产品进场,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代为调剂串换; (4)供应数量少于报价清单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补齐,或甲方同意调整并相应调整总报价;多于报价清单约定的数量时,乙方自行承担增补部分费用; (5)到货时间早于进度计划时间,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进度 计 划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工程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 双方关于 工程设计变更的约定: ( 1)乙方不得随意对经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或修改,须经过甲方及监理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 2)凡属设计变更,均由乙方对其做出因变更使工期、质量所受影响的评估,由乙方报监理甲方、甲方及设计方审核后,由监理甲方下达变更指令。 (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施工中双方认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相互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乙方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图纸; (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因甲方原因引致的变更,甲方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引致的变更,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 后 7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7 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7 日 内予以确认。 若甲方指令或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不能套用报价清单的,变更内容造价按工、料、机分析后报监理甲方、甲方审核后,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决算时一并支付。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1.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 工程竣工后 15 天内提交四份竣工资料。 (1)施工中没有设 计变更,施工后由乙方在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提交甲方。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乙方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甲方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乙方加盖竣工图章交甲方。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应由乙方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工程完工后应提供的工程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文档(包括:隐藏工程、系统、接线、设备安装等文件) (2)系统测试文件 (3)用户培训文件 (4)系统维护文件 (5)质量保证文件 (6)竣工验收文件 甲方收到 竣工验收报告后 30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30 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重新验收合格的日期。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中间验收 (1)乙方应及时组织 管线验收、单位设备验收、系统工程验收、集成验收。 在上述各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监理及甲方提出布线系统项目中间验收申请,组织由监理甲方、甲方、设计方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布线系统项目进行中间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返工。 并重新组织验收,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中间验收结论并不视为甲方已对该部分单项工程或单体设备验收合格,最终验收以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为准。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手段和方式由监理和甲方共同确定。 (2)验收的依据标准 如下: a) 制造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乙方投标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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