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总包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精装要求,双方须签字盖章确认 ; 门窗洞口必须按图尺寸方正、垂直、 尤其 门窗洞口两侧及门窗洞顶部的批挡层要平整、垂直; 门窗洞口尺寸(高宽)允许误差范围在177。 5mm 之内(高度从地面铺贴完成面计算) ; 同一门洞口墙体厚度须一致(指门套线所包边的最宽位置),门洞两侧墙及顶部门垛厚度须一致(允许误差在177。 3mm),高度(以地面饰面完成面为准)及宽度允许误差在177。 5mm 之内; 所有门垛均不得少于 50mm(墙身贴石材处门垛不得少于 65mm) ; 第 9 页 共 34 页 八 、 保修责任 甲 、 乙 双 方 另行 签订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 乙方 在质量保修期内按有关管理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九 、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书 《建筑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 《 中标通知书 》 ; 《 合同条款 》 及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 标准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工程量清单 》; 《 工程报价单 》 或 《 预算书 》; 十 、其他 本合同一式 拾 份, 甲方 陆 份, 乙方 肆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 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 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珠海市世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10 页 共 34 页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 责任 (一) 基本责任 乙方 须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完成本工程,包括保修在内的 ; 由 本工程开始到竣工证书发出日止, 乙方 须负全责保护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材料或任何其它对象 ; 乙方 亦须负全责保护他在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该工作完成为止 ; 另外 乙方 亦须负责保修责任而执行工作的期间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坏 ; 乙方 若发现合同文件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说明差异之处,而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须给予指示 ; 本工程乃包括 合同条款中第十一条 款 所述的专业分包 及独立 工程 ; 对于 甲方 负责提供的部份材料,则: ( 1) 乙方 须负责按合理的材料消 耗量计算订货数量 ; ( 2) 乙方 负责向 甲方 提交供货计划 , 以便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安排材料按时供应 ; ( 3) 乙方 应在收到材料 2 天内开箱验收完毕,遇有破损或不合规格的,须即日通知 甲方 或 监理单位安排替换 ; 若检查发现质量问题,需要检验费用的由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承担;若供应的材料为合格产品,需要检验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 验收后的损坏、遗失或 出现 任何质量问题由 乙方 负责 ; (二) 质量责任 乙方 须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 乙方 按设计文件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工程质量缺陷, 须 将情况如实及 时报告给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如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在 乙方 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 乙方 应予以执行,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乙方 不负责任 ; 由于 乙方 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接到市质监单位、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警告或整改通知 , 情节较严重者,甲方 或 监理单位 有权按造成的后果和情节相应处罚 乙方 ; 第 11 页 共 34 页 (三)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指示 乙方 须立刻执行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合理指示 ; 若 乙方 没有 及时执行指示 , 并 在收到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 7 天之内, 乙方 仍未执行 的 ,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可另聘其他施工单位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涉及费用从本合同应付 工程款项中 扣除 ; 乙方 不能因此向 甲方 提出任何异议和索偿 ;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的所有指示须以书面发出 ; 否则, 乙方 须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 请求 甲方 或 监理单位确认,如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不以书面 回复 ,则该项 请示 自动生效 ; 乙方 应只从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处接收指示 ; 乙方 须把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发给 的 指示 登记 在收发文登记册中,登记册需保持内容持续、完整及无缺页,并 及时 取得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授权代表的 签名 ; 若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委托代表要求, 乙方 须充分配合他们在任何合理时间查阅上述收发文登记 ; 若发现工程与合同文件规定或 甲方 或 监理单 位 指示不符,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授权代表有权以书面指示停止一切工程 或任何部分工程,并立即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 若事后证明该 指示 是错误的,则工期顺延 ; (四)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审批 合同文件说明要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审批、认可的事项或工作, 乙方 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审核批准 和认可 ; 甲方或监理单位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 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 ; 甲方 可委托其聘用的工程咨询单位或监理单位执行审批的工作 ; (五) 法定责任和通知 任何一方均遵从国家法律及珠海市 的有关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的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 若任何一方因对方 未有缴交其应缴的法定 费用及税项或 按法例规定而需 代缴 款项 ,责任方须补偿付款方所有费用及损失 ; 乙方 须遵从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或工资的现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条例,并承受任何改变责任或增加责任的酝酿中的法律或其它情况, 甲方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乙方 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若 乙方 超过两个月未支付工人工资, 甲方 将 从应支付 乙方 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发工人工资, 乙方 须 承担违约责任 ; 若当月之进度款不够支付,则差额将在下一期进度第 12 页 共 34 页 款中扣除; 乙方 不得 发生工人集体上访、游行、请愿、劳动纠纷及诉讼事件,若有发生,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 乙方 承担,并且 甲方 有权处以伍万元 /次的罚款 ; 该罚金在事发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罚 ; 乙方 不得鼓励、煽动或暗示工人以 甲方 欠付工程款为由对 甲方 进行滋扰,若有此类情形发生,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若本工程因遵从法律和条例而需要变更, 乙方 须以书面通知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并详加解释 ; 同时,乙方 须遵从律例对本工程作出相应的变更 ; (六) 国家施工及验收标准 乙方 的用料及施工质量在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的同时,亦不能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施 工及验收规范的最低标准, 相 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 (七) 质量检查及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须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的验收 , 支付给该站的 费用由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负责 ; 本工程须接受珠海市政府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站的监督,并严格按照珠海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条例的具体要求管理现场 , 因 乙方 违反该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后果,概由 乙方 负责 ; 本工程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珠海市 《 样板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条例 》 的具体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报价,因 乙方 未能在珠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达到市样板工地, 甲方 有权将 乙方 投标 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下浮 3%; 甲方 及 监理单位 将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 , 甲方 有权按照每次 2 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该罚款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 (八) 工程标高和定位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须决定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标高,并须提供有准确尺寸的图纸,使 乙方 能在地面进行定位 ; 乙方 须按有关图纸将工程定位,负责联系有关验线和复核工作,并提供所需的全部仪器及人力给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复核 ; 乙方 须在工程开始前核实所有尺寸和地面标高 ; 乙方 须负责因更正自己不准确定位 或未 事先核实尺寸或标高所引起的错误而 引致的费用,并承担由第 13 页 共 34 页 此而造成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的全部损失 ; (九) 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之外, 甲方 未 经 乙方 的同意不能将本合同转让他方 ; 乙方 未 得 甲方 或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转让他方 ; (十) 分包 除非得到 甲方 书面同意, 乙方 不得分包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若 乙方 擅自分包,无论是否造成 甲方 实际损失, 甲方 有 绝对权利要求任何分包方脱离本工程, 并 有权按分包工程所涉价款总额的 5%罚处乙方 违约金 ; 本工程分包 均 不能免除或减轻 乙方 应承担的责任, 任何 分包方雇员的任何行为、错误或疏忽 ,由 乙甲方 承担全部责任 ; 乙方 有责任按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的要求, 提供 任何分包方资料给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审查 ; 二、 工地及视察 (一) 出入工地及限制 乙方 须负责保养及维修施工期间施工道路的所有费用,包括维修道路的损坏 ; 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 乙方 须自费提供指示牌、警告告示、灯号及相关人员等 ; 乙方 须负责保持道路畅通、使用一切安全措施以保障道路正常使用 ; 乙方 须遵守公安局及其它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条件及限制,并提交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 ; 乙方 须自行安排及协调一切交通、运输及保护事宜 ; (二) 工地视察 乙方 应到工地视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地理环境、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以及任何其它影响承包价及工程施工的情况 ; 乙方 不会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取得额外费用或工期索偿 ; 乙方 须 负责 及时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 ; 第 14 页 共 34 页 (三) 地质情况及勘探报告 甲方 提供的 《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只作为供 乙方 之参 考,其资料之准确性与实用性 则不予保证 ; 乙方 不 会 因上述资料与实际工地情况有差异而取得施工措施索偿,但实物工程量及工期延误情况可报 甲方 审核 ; 乙方 须按照 甲方 的要求搭建临时设施,不得在工 地范围内设立小卖部等其它商业设施 ; 三、 材料和技术 (一) 材料和技术须符合规格 本工程所用的一切材料、货物和技术须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标准 ; 如果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要求, 乙方 须呈交有关单据证明所用的材料是符合 本合同条款之规定 ; 如 乙方 在施工过程中偷换工程材料,每发现一次,则 甲方 有权按 10 万元 /次处罚, 乙方 必须立即纠正 ; 偷换部分用在工程上的需全部拆除返工, 该部分应 符合规范和合同清单要求的材料,所影响的质量和工期 由 乙方 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有权 指示把任何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材料 迁离工地 ; 由 乙方 统一采购的材料, 其 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履行,无论发生任何争议均与 甲方 无关,也不会影响或减轻 乙方 按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二) 样本 本工程使用的任何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认可 ; 乙方 在订购大批材料前,须免费提供样本作认可之用 ; 在施工前, 乙方 须提供各种饰面、滑面混凝土、油漆等之样本作认可之用 ; 乙方 须自费把任何被拒绝使用的材料迁离工地 ; 乙方 须将认可的样本保留在工地,作为以后验收工程的标准 ; 甲方 或 监理单位 对任何样本的认可,并不会解除 乙方 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 ; (三) 代替品 如果本工程规定使用的材料或技术 , 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逼或有更好的选择, 乙方 可提交使用代替的材料或技术的建议给 审查 批准 ; 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材料或技术的建议不能实行 ; 经 批准 的第 15 页 共 34 页 代替材料或技术 ,不增加费用; 由 甲方 批准 的 代替材料或 技术 , 不会减轻 乙方 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 ; 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 ; (四) 专利权和使用费 工程的价款应已包括涉及的任何专利物品、程序或发明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的使用费, 乙方 若触犯或涉嫌 侵权案件 ,而使 甲方 蒙受索偿、诉讼、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须由 乙方 全额 赔偿 ; (五) 产品或商标侵权 如 乙方 负责采购的材料、物件存在商标侵权、假冒生产厂家等情形,由 乙方 承担侵权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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