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设置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宜设置 于 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 25 米 之外 ;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 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宜设置 在 生活 区 、 办公区 25 米 之外。 第十 三 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 消防车道, 并保证道 路 畅通。 第十 四 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 30 米 时,施工单位应当 设置临时消防 供水 系统 , 临时消防 供水 系统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应当由消防水源、 高压 水泵、供水 主干管、消防竖管、水泵接合器(或消防接口)、阀门等组成。 (二) 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消防用水, 施工用水池 可做临时消防水池 , 但应确保使用 方便,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三)高压 水泵应根据可靠性 和 安装场所、消防流量 、扬程等综合因素选用离心泵或深井泵,水泵驱动可采用电动或柴油机。 第十五条 消防 竖 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 ) 应设置与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一致的 消防竖 7 管 ,消防竖管的设置数量应按照每层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25 米 的原则确定 ; ( 二 ) 消防竖管应靠建筑外墙 的 外侧设置,或在建筑内适当位置设置,但不应影响建筑主体结构。 消防竖管应在每层楼板处固定,满足使用时的稳定性 要求 ; ( 三 ) 每根消防竖管直径 应根据临时消防供水系统设计流量、竖管最低流量等计算确定, 其 最高点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 ( 四 )临时消防供水系统的设施、管材、配件等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工作压力,消防竖管应采用镀锌钢管 ,管道连接应采用沟槽、螺纹、法兰等方式 连接 ; ( 五 ) 消防竖管应 在每层安装直径为 65 毫米 的临时消火栓、水带和 直径 19 毫米 的 水枪 ,临时消火栓 应设置在易于取用和便于 扑救 火灾的地点 ; ( 六 )消防竖管应按照要求设置水泵接合器 或在首层外墙设置 直径 65 毫米 的 水带 消防 接口, 消防接口处应设止回阀 , 水泵接合器和首层 消防 接口处应有 明显标志, 其周边应留有足够的消防车作业场地 , 供 大型消防水罐车使用的作业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8 米 18 米。 第十六条 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 ) 冬季施工临时消防供水管网应设置为干式或采取保温措施 ; ( 二 ) 临时消防供水系统的用电应满足供电安全和可靠性要求。 8 第十 七 条 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 (二)办公场所、临 时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 (三)临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5 米 , 成组布。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