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内容摘要:

种是私设的潜水泵相接。 从舷外排放阀顺着管第往前仔细检查均可发现,对此应仔细检查。 11 五、常见缺陷处处理原则 常见缺陷 ①船员对设备和管系不熟悉或操作不熟练; ②作假,用海水代替油污水进行试验; ③设备管系、筒体泄漏,阀门锈死(老旧船常见); ④专用配套泵无法正常工作; ⑤出水含油量超标(滤器长期未清洗或更换 ); ⑥报警装置无法正常工作,往往与油水分离器及滤油设备配套使用出现油份浓度指示不工作或检测管堵塞、无检查水流经浓度计无法工作; ⑦排油装置无法工作; ⑧机舱有直接出舷外的旁通管(老龄船上常见); ⑨油水分离器和油份浓度计无型式认可证书 处理原则 ①缺陷严重可滞留; ②船员能自修或本港有能力解决的开航前纠正; ③不能在本港纠正的到下一港纠正,条件是污水舱和残油舱能满面足航程的需要; 有足够证据表明曾经违章排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章 应急通讯检查 一、中高频、甚高频遇险通信系统 无线电报遇险通 信系统 包括应急收发信机、备用电源( 24V 蓄电池组)、无线电报报警信号发生器(自动拍发器)、无线电报自动报警器。 ① 应急收发信机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调谐指示准确灵活,试验拍发,察看无线电流大小或无线电天线指示的亮度来判断设备工作情况; ②自动拍发有两种方法:试验工作方式和发射工作方法,在试验方式工作时,只要按下启动按钮,便可发出报警信号,但信号不注入到应急发射机中,但仍可有声光监视。 ③把自检开关打到手动试验位置,手按试验按钮就能启动试验振荡器,若连续输入 4 个要求长度和 3 个符合要求的间隔的报警信号则自动报 警器就报警,证明机器正常。 ④拔下设备的电源保险丝,则接收故障报警指示灯发光,警铃报警。 ⑤检查 24V 电源组,有船检认可标志、电极头清洁、电解液充足、比重符合规定、配有自动充电装置并有定期充电记录。 无线电活遇险通信系统 ①应急发信机(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调谐指示准确灵活; ②用信真无线电试双音报警信号发生器; ③打开 2182MHZ 值班接收机的试验钮,可听到双音或单音报警信号; ④检查 VHF 甚高频 16 频道:与话台通讯通畅;至少有一组 24V 供电,抗干扰,收发信号清楚无中断,开机后一分钟内设备应开始工作 ,改换频道不超过 5 秒。 救生艇筏手提无线电通信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驾驶台与机舱、舵机房间应急通信 当摇控车钟失灵、舵机失灵在舵机房操舵时,驾驶台的操作意图需要用约定的通信方法进行联系。 内河船舶一般方法如下: ①摇控车钟失灵:用电铃作为通信工具,其含义各船可自已约定,如以电铃短声表示进车:进一,一短;进二,二短,„„倒一,三短后一短;倒二,三短后一短;„„停车,一长等。 条件较好的船舶可用电话应急通信。 12 检查员检查时,观察船员是否能熟练本船规定的通信方式进行应急操作。 ②驾驶台与舵机房应急通信:主操舵为 液压舵的,舵机房应急操作时一般用电话通信,或用传声装置(较老船舶多见)。 广播系统: 处于随时可用状态,检查时可试验。 第五章 防火控制图的检查 一、船舶配备要求 船长 50M 及以上的客船、 2020T(指载重吨)及以上的机动货船、油船应布置固定展示的防火控制图。 二、防火控制图内容 A、 B 级分隔围蔽的防火区域; 灭火站室的位置; 探火、失火报警系统; 固定式灭火系统; 灭火设备、各舱室和甲板出入通道等设施; 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控制位置、档火闸位置、服务每一区域通风机的识别码的细 目)。 三、展示位置 应在船员处所展示,并有一套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处有醒目标示的风雨密封闭盒子里(目的是为岸上消防人员使用),一般在主甲板两侧最合适位置。 四、防火控制图的检查 防火控制图应由船检认可,并加盖船检章; 防火控制图应清楚地标明“ A”、“ B”级分隔围蔽的各防火区域,灭火站位置、探火报警系统、固定式灭火系统及灭设备,各舱和甲板出入通道等设施的细目以及时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控制位置、档火闸位置和服务于每一区域风机识别号码的细目。 消防员装备的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见下表): 船种 客船 油船 配备条件 L≥ 50M 旅游客船和 L≥ 65M 客船 2020 载重吨且载运闪点≤ 60℃ 配备数量 2 套 2 套 设备项目 防护服、消防靴、手套、消防头盔、安全灯、手斧、呼吸器、耐火绳 放置要求 储存在易于到达即刻可用之处 消防员装备存放位置与防火控制图是否一致,存放处是否堆放杂物防碍取用; A、 B 级防火分隔区用的材料是否为不燃材料,注意其是否达到能防止火焰通过的效果(一般地船检认可后不作细查,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可作检查,并反馈给船检)。 除张贴外,存放在风雨密封闭筒里的控制图是否霉烂,是否一致,封闭筒是否锈死。 第六章 安 全 活 动 日 安全活动日制度,是指为保障船员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新的法规、规章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船公司发布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精神,熟悉船舶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知识而有计划地组织船员学习、操作、活动的制度。 (为了加强海上运输生产安全 ,交通部 ”(84)交安全字第二阶段 848”号文下发了 关于加强海上运输安全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要求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制度 ,统一规定每月 15日为港航各单位的 ’’安全活动日 ’’,此后 ,内河船舶也推广 这种制度 ,并一直沿用至今 .) 一、安全活动日的形式 学习文件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应变演练、演习;船舶设备操作训练、安全知识 13 讲座等。 二、检查时注意事项 内河船舶安全活动日制度目前无统一的规定,但有规模的船公司一般都要求船舶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其基本要求有: 有无《安全活动日记录簿》。 有无定期进行“安全活动日”活动,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消防及救生设备的用法及有关知识。 第七章 值 班 制 度 1992 年,交通部安全监督局以安监字 [1992]112 号文发布了《内河船舶驾驶 员值班规则》、《内河船舶轮机员值班规则》明确规定了航行、停泊、交接班中值班驾驶员、轮机员的职责,是保障船舶安全的重要制度。 内河船舶根据本规则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并在驾驶台、机舱适当位置张贴(内容应有航行、停泊、作业时配员的要求及值班员应履行职责及交接事项)。 安检人员检查值班制度时注意以下事项: 船舶是否制订值班制度并在驾驶台、机舱张贴; 航行中,高级船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最低配员的要求,检查在船持证船员与配员证书的核员是否一致、是否与《签证簿》校核的一致。 停泊中检查其在船船员是否满足停泊值班制度 规定的数额。 根据《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规定,船舶在停泊期间,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为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船舶停泊期间都应当至少留一个工班人员在船。 停泊中注意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位,装卸作业时值班人员是否在相应的岗位履行职责,是否有违章行为。 检查《内河航行日志》记载情况,了解值班情况,检查值班职责履行情况,如检查值班人员名单有无记载、交接班有无签名、交接时有无交接注意事项签注等。 第八章 季节性安全措施 由于河流水位、流态、流速及航道因季度不同发生变化,如洪水、枯水及台风等因素 影响明显,船舶在这些特殊时段需采取特别的安全防范措施,这些措施事先根据多年来的航行规律和经验制定为预防措施,这些措施称为季节性安全措施。 一、季节性安全措施主要种类 船舶洪水季节安全措施:揭示洪水期水位变化快、航标易漂流、漫坪水位等特点,提出洪水期航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如关键航段船长监航、锚泊时加强值班等。 枯水季节安全措施:揭示基水期水位水位下降,浅、窄航道多,船舶易搁浅,提出浅窄航道船长监航、加强了望、加强避让等措施,防止搁浅、碰撞。 船舶防台措施:夏季,由于各河流的情况不同,其受台风影响也 不同,船舶应根据航区特点制定防台措施,主要是注意收听气象预报,掌握台风情况,台风到来前根据航行位置及台风影响程度,采取避风、货物加固等措施,这些措施事先制定。 雾航措施:河流随季节变化,其雾的特点也发生变化,根据航行规律及经验制定雾航措施。 防冻、防滑措施:寒冷季节,裸露在外的船舶管系、机械易受冻裂,人员因船舶甲板受冻易滑倒,为防止船舶管系、机械安全运转、船员安全,船舶应制定特殊的保护措施。 二、检查注意事项 根据船舶航行的特点,检查其是否制定了季节性安全措施,一般均要求制定。 如船舶舱室允 许,驾驶台及公共埸所应当张贴。 检查高级船员对季节性安全措施是否熟悉。 第九章 气象、水位记录 一、气象预报、气象观察仪器(风力风向仪)、水位公告 14 船舶每天早、晚各一次收听,每天定时收听水位通电(长江 11 频道),收听情况在《航行日志》记录,有些船公司有专门的《水位、气象记录簿》。 船舶自身设有气象观察仪器的,其观察情况亦应作记录。 有接收气象卫星云图设备的,根据航区要求,接收后应保存。 二、记录的检查 是否有航行通告和警告。 气象和水位记录是否记载,在潮流河段航行的还应记载潮汐 情况。 检查是否按时收听气象预报、水位公告。 第十章 溢 油 应 变 部 署 根据《 73/78 防污公约》的规定, 150 总吨及以上油船、 400 总吨及以上非油轮均应配备《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并按第 26 条规定而编制的有关控制排放的措施,指导船长如何在各种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控制船上的排油。 一、 溢油应急部暑表 为确保船舶无论什么时候,一旦船舶发生溢油事故、船上值班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船长或船上其它负责人,船长或船上其它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出溢油报警信号(•—— —— •),全船船员应处 于迅速采取措施以减轻和控制船上排油的最佳位置,全船人员准备实施应反应而制定的应急应变部署表。 所有船员都应熟知在发生溢油事故时的职责分工、船员在实施溢油事故反应中职责,按制定的“溢油应急部暑表”行动。 溢油应急部暑表 溢油报警信号 ••—— —— •• 船员集合地点:主甲板 职 务 负 责 部 位 职 责 船 长 驾驶台 /现场 总指挥,对外联系,动员组织人员回收清除溢油 大 副 溢 油 现 场 协助轮机长做好溢油现场指挥工作 二 副 驾驶台 /现场 驾驶台值班,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现场记录 三 副 溢 油 现 场 提供并携带防污器材,回收并清除溢油 水手长 溢油现场 提供并携带防污器材,协助指挥清除溢油 部分水手 溢油现场 回收清除溢油 轮机长 机舱 /溢油现场 现场指挥,组织人员回收清除溢油 大管轮 机舱 /溢油现场 管理机舱设备 /回收清除溢油 二管轮 溢油现场 控制有关阀门,防止溢油扩散,做好现场记录 三管轮 溢油现场 回收清除溢油 部分机匠 溢油现场 回收清除溢油 其余船员 溢油现场 (携带防污器材)现场 回收清除溢油 二、溢油种类及控制排放的措施 操作性溢油 :船舶对操作性溢油采取特殊应急措施的资料。 包括控制管系泄漏,燃油舱柜满溢和船壳破裂引起的油污染减至最低限度的程序。 ⑪管系泄漏 船舶在加装燃油作业期间,因管系泄漏而发生溢油、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5 ①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 (设施 )。 ②立即停止供油,关闭泵油管系上的出油阀门 ,打开回油阀门。 ③发出溢油报警信号 ,实施最初的溢油应急操作程序。 进一步的措施是: ④查明泄漏原因 ,动用船上限有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泄漏,进行清除溢油和甲板上积油的工作; ⑤ 将破裂管系中的油驳入空油舱或其它燃油舱; ⑥清理中收集的残油应妥为保管,以待日后处理; ⑦如果溢油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仍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联系并通知当地的清洁队伍予以协助。 ⑫舱柜溢油 :船舶在加装期间 ,因舱柜满溢而发生的溢油 ,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 ①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 (设施 ); ②立即停止供油 ,关闭管系上的所有阀门; ③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实施最初的溢油应急反应程序; 进一步的措施是: ④将满溢舱内的燃油驳入空油舱或其它燃油舱或卸至岸上; ⑤进行清除溢油和甲板上积油工作; ⑥清理中收集的残油应妥为保管 ,以待日后处理; ⑦如果溢油量较大,仅由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联系并通知当地的清洁队伍予以协助。 ⑬船体泄漏 在加装燃油作业期间如发现在邻近于船舶的水面上有油,并且查不出任何溢油的迹象,则应怀疑是船体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设施); ②立即停止供油,关闭管系上的所有阀门; ③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实施最初的溢油应急反应程序; ④查明泄漏原因的同时,进行溢油的清除工作; ⑤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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