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港横四路东延照明工程内容摘要:

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 软件符合性评审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4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 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组织进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洋口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按 条款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按 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 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电子标书报价若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 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洋口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三)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四)每一评审技术标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五)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 )授予合同 ,招标人在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投标报名表、资格 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36.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 日内,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 :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账号: 3206232401202000021810。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日内退还(不 计息)。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洋口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 限为六个月。 17 第二章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对商务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分项得分及总分采用四舍五入法均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 1~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商务标评审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 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88%91%。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100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 1%扣 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扣 2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 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 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 18 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 70%、 75%、 80%、 85%五个值 中随机抽取确定, Q2=1Q1; K1 的取值范围为 88%91% , 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为 88%。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100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 1%扣 1 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扣 2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三: (1)投标价平均 值 J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 (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 J 值且参与了 J 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 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 L的计算);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 1%扣 1 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扣 2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 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五、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六、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19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GF— 2020— 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20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7 附件 ...............................................................57 2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如东县洋口港横四路东延照明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 如东县洋口港横四路东延照明工程 : 如东县长沙镇 : 无 : 自筹 :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 如东县洋口港横 四路东延照明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 时间: 2020 年 月 日,施工 总工期: 60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 (165。 元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165。 元 );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165。 元 );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165。 元 ); (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165。 元 )。 : 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22 (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其附录;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图纸; (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0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如东县长沙镇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2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 承包人: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4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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