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位使用协议内容摘要:

六 、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 费 ) 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 ,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合理利润。 费用标准: 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 每年 12 前交纳下个年度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乙方出租车位后停车管理费用由乙方的 承租人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乙方转让车位时须结清以前停车服务费。 车库公共水、电能 耗 费 按照一个月 10 元的标准预收,年底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七 、甲方所提供车位作为乙方停泊车辆之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所租用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无条件提前收回车位使用权。 八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物业管理人员维护好停车秩序,出入地下车库时应自觉出示车辆通行证,供管理人员检查。 车辆进入小区应遵守有关交通标识、注意慢行、禁鸣 喇叭、注意行人安全,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车辆损坏公共设施、绿化植物的应照价赔偿。 停车后乙方应锁好车门车窗、打开防盗装置,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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