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长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内容摘要:

基本要求。 我校 高度重视,将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创造条件,帮困育人,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原则 (一)扶贫又扶志,做到 “ 资助 ” 与 “ 育人 ” 的有机结合; (二)应助尽助,适当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通过校会、 班会、家访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困家庭学生快速直接救助。 资助方式 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发放义务教育阶段 书费、 生活费补助 , 特困生救助金,社会各界捐助,结对帮扶等。 二、 资助标准、对象、评审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书 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依据 鲁政办 [ 2020] 65 号、 鲁价费发 [ 2020] 246 号文件规定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二)资助标准: :一二年级每生每学期 元;三年级每生每学期 元;四 —— 六年级每生每学期 55 元。 :根据学校实际,每年春节对学生进行一定数额的爱心救助。 评审程序: 学校建立无缝隙排查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一登记,建立档案。 评审程序:学生申报 → 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 班级认定 → 学校审核 → 校内公示 → 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批 → 发放资金。 三、 特困家庭学生救助金 16 申报条件: 《潍坊市特困家庭学生救助办法 (试行 )》, 文件要求,小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生。 资金来源:教育系统 “ 爱心一日捐 ” 及社会各界捐款。 评审程序:学生申报 → 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 班级认定 → 学校初审 → 校内公示→ 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批 → 发放资金。 四、 其他资助 学校要对品学兼优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校内奖、助学金政策对孤儿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减免 书 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发动女教师争做孤儿学生 “ 教师妈妈 ” ,开展 “ 助学政策助我成长 ” 征文活动,建立学生诚信机制,引导学生以积极、自主的态度对待生活、学习,努力形成扶贫与扶志、资助与育人结合的资助模式。 通过校会、班会、家访,结对帮扶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 争取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界 爱心人士支持,广泛募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 责任追究 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因经济困难而缀学,严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的。 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套)取助学金的。 不遵守财经纪律,擅自改变资助用途、变卖、转让捐助物品的。 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助资金的。 六、 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 弄虚作假获取救助金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 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未主动提出停止救助的。 17 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 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健全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 ,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毕业生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更关系到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关系到向国家和用人单位输送合格的高素质人才。 二、途径和方法 (一) 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监测、反馈点,对监测反馈点单位的毕业生质量进行调查或走访。 通过走访用人单位 、 开展问卷调查 、 毕业生本人自评 、 用人单位评议等方式,全面了解毕业生质量情况。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由就业指导办公室 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助。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每个专业选择毕业生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 ,并建立完善的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能否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 ,能否在基层中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变化,不断扩大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范围,不断更新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二) 建立毕业生去向信息库 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大就业信息收集力度,完善用工单位空岗报告制度,了解收集企事业单位及今后一年或近期用工需求信息。 主动适应 经济 社会发展,开拓就业信息市场,扩大毕业生就业岗位,保证毕业生就业信息畅通,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千方百计地收集职业需求信息、建立每月一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制度,统计毕业生就业信息。 建立与有关部门 紧密配合的 数据信息反馈制度,确保毕业生人数,就业人数统计上报的准确性。 为毕业生 和企业单位提供 双向需求 信息 ,实现资源共享。 18 (三)建立 毕业生去向考评制度 组织领导 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就业指导办教师任成员,就业工作及考评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毕业班教师负责本届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重大问题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方法,全面、客观的评价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是毕业班教师),激励和促进学校就业管理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及深入地开展,使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在质量和效率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 考评方法的内容要有科学性,能真实、 充分地反映教师对 毕业生就业工作 开展 情况,是否 具 有前瞻性,能否反映以后就业工作形势,确保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方向的准确。 考评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办法,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 考评要按照“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评周期为一学期一次,考评结果将 与 教师工作年终考评挂钩。 方法步骤 (1)考评项目总分值为 100 分。 总分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 80 分以上为良好, 60 分以上为合格,不满 60 分为不合格。 (2)考评工作每年一次,学期结束前完成。 第一阶段,进行自查;第二阶段,根据毕业就业追踪(就业率)情况检查 评估。 19 教师 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高密市 第二实验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依 法执教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 二、考核方式与步骤 (一)方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考核每学期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包括 民主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日常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对照每学期开始时每位教师签订的师德建设承诺书,详细考核教师表现情况,一月汇总一次,记入考核档案,作为集中考核、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低学段教学人员(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专任教师)、高学段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分别组织考核,并统一排序。 (二)步骤 成立考核组织。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 教师职业道德 考 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有中层以上教育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干部 与 职工代表 每学年一次从全体 教职工中 推荐产生, 确保考核评价的公正性与 广泛的代表性。 签订师德承诺书。 学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制定“师德建设承诺书”,并与每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 自我评价。 学期末,教职工根据本人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情况,对照“师德建设承诺书”,进行总结,作出自我评价。 在全面客观作出评价的基础上,还要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 初步鉴定。 各部门、处室通过召开会议 ,对每个教师的师德自我评价进行讨论,并由部门、处室负责人对所属每个教师的师德表现情况签字确认,并注明情况属实、情况基本属实或情况不属实等字样。 民主评议。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互相评议师德表现情况,参加评议人数应不少于全体 20 教职工的 4/5。 学生评议。 由学校随机抽取教师任课的其中一个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评议。 小学低年级教师、幼儿教师不进行学生(幼儿)评议。 学生评议一般要于学期末放假前两个星期结束。 家长评议。 由学校采取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评议。 参加评议的该班级学生家长应不少于总数的 1/3。 家长评议一般要利用家长会与专门的座谈会或其他形式进行。 考核小组评议。 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评议,并结合民主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部门(处室)的初步鉴定情况,形成教师师德评价意见,同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师德考核等次。 评价意见,形式同上。 情况反馈。 学校考核小组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做认真的梳理分析,并及时向教职工本人进行反馈,同时由考核小组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 教职工要根据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结果上报。 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同时上报 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师德考核的原始资料与数据统计,分别报送考核指标分管负责人审查。 评议工作结束,有关材料将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转到学校工会、教导处、办公室、德工处等部门归档管理备用。 三、考核计分及等次 低学段教学人员、高学段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按以下办法分别计分。 低学段教学人员:考核小组评议占 30%,民主评议占 40%,家长评议占 30%;高学段教学人员:考核小组评议占30%,民主评议占 20%,学生评议占 30%,家长评议占 20%;非教学人员:考核小组评议占 30%,民主评议占 40%,处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评议占 30%。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根据比例按师德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 30%以内。 每学期教育局对学校进行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在 85%以上的可适当提高师德优秀教师的比例,原则上“满意”等次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师德优秀教师比例可增加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 3)动员、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补课及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举办或者参与 举办各类补习班的; ( 4)向学生摊派、推销教辅资料的; (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托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21 ( 6)散布非法言论,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 8)不服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 9)违反“禁酒令”,工作日中午饮酒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 10)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统一作为干部、教师、职员岗位目标考核的师德评价得分,并作为 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由于本项考核指标涵盖内容比较全面,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中的民主评议部分,也将采用该结果直接折算计分,不再单独组织评议。 每年从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中择优推选高密市师德标兵,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推报市宣讲团成员。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选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系列教师等评先树优活动中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 对师德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各级 各类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凡是教师参评潍坊市级及以上称号(如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政府成果奖评选)、职称晋升都要进行师德前置,非师德优秀者不得参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与考核指标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郭若龙 领导小组副组长、指标工作组组长:刘金海 张淑贞 焦瑞霞 工作组成员:除以上人员外,从全体教职工中选拨 18 人(其中干部 6 人,教师 12 人)。 (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考核,参考小学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 也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并按有关规定程 序操作,考核结果报党总支办公室备案。 ) 附表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 附表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附表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22 附 表 1: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主要内容 分值 依法执教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 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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