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安全措施 基本要求 ( 1) 楼板与墙体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防坠物的防护设施。 ( 2)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具体规定 ( 1) 楼板 、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 25cm 但大于 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 2)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 25~ 50cm 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 3) 边长为 50~ 150cm 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 20cm。 ( 4) 边长在 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方案 11 窒平网。 ( 5) 垃圾井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输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安全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 6)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随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 2 倍的荷载。 ( 7)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风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 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 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 8)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 80cm 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 2cm 时,应加设 高的护栏。 ( 9)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必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七) 悬空作业注意事项 基本要求 ( 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布设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 2) 悬空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 3)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可供临时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方案 12 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 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②悬空安装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品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严禁站人和行走。 ③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件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模板工程 ( 1)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措施进行。 ( 2) 支设高度在 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 平台。 低于 3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 3)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中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有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钢筋工程 (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 2)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绑扎,应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方案 13 ( 3) 绑架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 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 以上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 3m 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混凝土工程 ( 1) 浇筑离地 2m 以上框架、边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 2)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步对称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 3)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外墙门窗 ( 1)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 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 2)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并系好安全带。 ( 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八) 外脚手架安全措施 主体结构施工时双排钢管脚手架,用小孔安全网进行封闭。 施工层脚手板满铺,严禁探头板以及单板作业。 安全员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牢固性并标示允许使用荷载,不得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方案 14 超载或集载。 装饰脚手架堆砖时,每次不得超过三皮侧砖。 严禁在施工作业面上利用脚手架互相抛掷材料、工具等物 件及从脚手架向下抛掷料头杂物。 四、 消防防火措施 (一) 消防制度 施工现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和《 湛江 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贯彻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消防制度; 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 和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组建消防 工作领导 小组 和义务消防队,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 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对进场员工实行防火、防爆安全“四级”教育, 做到每个人都有在思想上重视。 (二) 防火设计 防火设计按照 30 米以上的高层建筑设防,采用 2 寸立管,设加压泵,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在施工总平面布置中做到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离,消防通道畅通,功能明确;生产区划分普通作业区、明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按规定设置防火间距; 因现场条件所限,防火间距部分达不到标准的,在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后方可以适当减少防火距离。 (三) 防火设施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方案 15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做到 消防器材 充足有效: ①现场需布置消防水池(高压水泵作加压水泵)、消火栓、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 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②一般临时设施区,每 100 平方米配备两个 10L(升)灭火器;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 25 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 4 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30 米; 注意在防火间隔中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专用防火通道内堆放材料。 (四) 防火管理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仓库存放,并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 ( 对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和用后返库制度 ); 现场的消防器材设备应经常检查,挂明显标示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挪走或改做它用 ; 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 办公区、生活区照明和通风设施必须经过专项设计并有专人管理,严禁私拉乱接。 (五) 禁烟措施 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生活 、办公 区吸烟须设立专用吸烟室,吸烟室应有防火、通风措施。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方案 16 (六) 明火规定 施工动用明火时,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在动火时必 须派专人监护值班。 现场实行用火许可证制,使用明火必须取得许可证,写明责任人,及用火期限等。 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遵守 “十不烧”规定。 锅炉房烟囱临近房顶的易燃材料处采取隔离措施,并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使用木材烧火时,要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后要认真熄火,并派专人看守,以防复燃。 现场从事电气焊接操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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