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转让合同_法律文书_实用文档内容摘要:
电站转让合同_法律文书_实用文档 1电站转让合同出让方(甲方):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 电站(以下 简称电站)转让给乙方经营,现就转让的相关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电站的基本情况电站座落于 ,于 年建成投产联网发电,总装机容量为 营登 记号为。 具体厂房 设施设备、道路、线路等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二、转让价款和付款方式电站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分 2 期支付:1、首期: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 2、二期:在电站移交后 5日内支付 万元。 三、电站的交付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 电站交乙方投入经营,乙方经营之日起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电站过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的手续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按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按约定时间全额收取转让款的权利。 2、甲方必须处理好未转让电站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保证其对电站产权、经营权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不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同时甲方向乙方转交电站有关证照。 23、甲方必须处理好未转让电站前的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保证乙方接收后的正常管理、运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签订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转让款。 2、乙方取得电站的所有权和自主经营权。 3、乙方须依据文件、资料、协议等进行生产,认真履行甲方原来与当地村组、部门签订的各项协议条约,按时按约交纳相关费用,遵守乡规民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取得电站的所有权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电站职工。 六、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违约方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合同的条款,对本合同未完善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电站转让合同_法律文书_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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