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内容摘要:

员名单, 提交业务部门审定。 人员甄选 应聘者的甄选分为面试、笔试及实践操作测试,可视具体情况组织进行。 应 聘者来公司须先填写三角公司职位应聘表, 按照应聘岗位对应的 部门分类进行面试。 面试: 适用 于各种岗位的招聘工作。 由 相关副总、 人力资源部 、 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由用人单位拟定试题, 人力资源部 组织考试。 实践操作测试:适用 于操作性强的岗位,对应聘者的实践工作能力、技能水平进行现场测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对 甄选 基本 合格人员, 经招聘小组最终审定,填写 面试 意见。 应聘 合格的 人员由 人力资源部 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 凡有下列情况者,公司不予聘用: a)受聘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 b)品行不良或有恶劣记录者; c)有严重疾病,体检结果不适合公司要求者; d)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 e)公司保密办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7 录用程序 拟 新 入职 人员应在公司指定 的时间、 地点 报到, 人 力资源部 查验相关证件, 组织一周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入职手续 个人履历表、劳动合同书的签订、人事档案、户籍转移等手续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劳动合同 试用期 新员工试用期 : 有工作经验 者 为三个月 ,无工作经验者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见习期一年(含试用期)。 试用人员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公司特殊 岗位 招聘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试用期满后,所在单位应根据新员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劳动和工作态度、思想政治水平、组织纪律, 专业基础理论应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提出考核鉴定意见。 人力资源部 根据新员工所在单位的意见,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报主管副总审批。 主管副总批准后,人力资源 部通知各单位 考核 合格 的 人员填写“职工转正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按照 申请表下上岗调令,财务部根据调令 核算 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如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立即报 人力资源部 ,经调查核实后可停止 试 用,解除劳动合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职工持证上岗制度 1 目的 职工持证上岗是指职工上 岗应持有 公司业务部门 、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证、技能鉴定等级证或与本岗位对口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专业证书。 使职工在就业前或在岗时具有所从事职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产品实物质量和工作质量,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科研发展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 持证上岗的定义、上岗 证 的类型,各类证件的 取证、 证件到期审验 管理,培训要求。 适用于公司职工持证上岗的管理。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 督促各分单位做好本专业各类证书的取证、证 件到期审验、 培训安排及台帐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所有特殊 工种持证人员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每年根据各部门汇总的特殊工种 取证、 证件到期审验 需求,对需要 证件到期审验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特殊工种 包括: 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监督人员、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操作 、特种设备、锅炉工、压力容器、计量检定工、质量检验员、审核员、会计等。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上岗证类型 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的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监督人员、危险化学品、放 射源操作、特种设备、锅炉工、压力容器) 等。 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的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从业人员、计量检定员、审核员 ) 等。 技术等级证书(劳动技能站鉴定等级)、操作技能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各类 证书的培训及取复证要求 、普通工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A操作人员 必须持岗位有效资格证方能上岗。 新职工岗前培训至少 3个月;转岗、合并岗位职工岗前培训至少 3个月;离开生产岗位 1年以上(含 1 年)重新回到原岗位应重新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至少一个月。 B操作人员 岗前培训完成后要进行 上岗考试 , 考试内容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专业水平(技术专业水平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必须紧密结合 实际 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环保等。 理论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由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情况, 在培训员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应在理论和实际操作满足岗位要求时,才能颁发岗 位资格证书,否则不能 上岗操作。 、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A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监督人员、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操作、特种设备、锅炉工、压力容器)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无国家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发放操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两证齐全方可上岗作业。 B各基层单位每年 12月 15日前提出特殊工种人员取复证培训需求,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C特殊工种 人员 取复证 培训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培训结束后及时 将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录入人员数据库,并建立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A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从业人员、计量检定员、审核员等),必须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专业工作资格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的特殊行业岗位工作。 B各基层单位单位根据特殊行业工作要求,每年 12月 15 日前提出特殊工作人员取复证培训要求 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 检查考核 人力资源部 每半年检查各单位人员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混岗情况,如若发现处罚 混岗 者一个月岗位工资,单位领导二个月岗位工资。 的 技能等级证书及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须保留在人力资源部,本人需用时 再 领取。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目的 为建立企业与企业职工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劳动用工机制,保障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其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与公司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总则 “企业职工”,享受规定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等待遇。 (以下称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和科研的需要与职工(以下称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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