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大全内容摘要:

有药品空安瓿须经两 人核对,补开医嘱后方可丢弃。 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护理级别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 分为特级护 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 ⑴ 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者以及监护室患者;各种复杂及新大型手术患 者;各种严重损伤患者。 ⑵ 护理要求: ① 设立专人 24 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 ② 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护理措施,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③ 备齐急救药品和器 15 材,以便随时急用。 (④ 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⑤ 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一级护理 ⑴ 适用对象: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 迷 厥、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⑵ 护理要求: ① 每 15— 30 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 ② 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 ③ 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④ 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 ⑴ 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⑵ 护理要求: ① 每 1— 2 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 ②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③ 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④ 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 16 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三级护理、 ⑴ 适用对象: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 ⑵ 护理要求: ① 每日巡视患者两次,观察病情。 ② 按护理常规护理。 ③ 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 ④ 做好健康教育。 五、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护士必须实行 24 小时连续的轮班制,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数与护士长派班制度,不擅自调班,不得脱岗 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劳动纪律,做到 “ 四轻 ” (说话轻、走路轻、操作 轻、开关门 轻)、 “ 十不 ” (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不做私事、不打瞌睡不闲聊、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按时交接班,提前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在交接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掌握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准确、及时地完成。 17 严格执行 “ 十不交接 ” :衣着穿戴不整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出、入院或转科、死亡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 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麻醉药品数目不清时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准备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写完不交接。 认真详细对患者实行逐个床头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物品交代不清和患者不在病房时须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交班报告在交班前 1 小时开始书写,内容及格式按统一规定。 交接班的内容: ( 1)病室患者的动态。 ( 2)患者的一般情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项处置完成情况以及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 ( 3)查看重症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皮肤情况, 各种管道的护理,术后患者病情及伤口情况等。 18 ( 4)常规备用的贵重、毒、麻醉、限制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抢救仪器及物品的备用状况。 ( 5)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 交接班形式:集体早交班(医护集中、分开、集中与分开交替等形式酌情选用)、床头交班、口头交班、书面交班。 集体早交班限定 在 15— 30 分钟完成。 六、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 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 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 “ 三查、七对 ”。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 浓度。 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 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 (不超过 6 小时 )。 (二)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⑴ 三查:血 19 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 (袋 )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 12— 24 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三)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等治疗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 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注射剂安瓿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凡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使用。 ( 3)药品备后,要有第二个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需做皮试的药物,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20 ( 5)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 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 6)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向病人解释。 (四)手术查对制度 六查十二对: 六查: (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 (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 (3)麻醉前查 (4)消毒皮肤前查 (5)开刀时查 (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 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 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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