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项核心制度内容摘要:

《医疗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严肃处理。 四 、 分级护理制度 应根据病情、医嘱执行护理级别,并在病人一览表上作相应标记(特级以红三角、一级兰三角标记、二、三级不作标记)。 特级护理 (一)适用对象 : 1.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人; 2. 各种复杂、疑难、新开展的大手术后需要重点观察的病人; 3. 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的病人等。 (二)护理要求: 1.设立专人 24 小时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 2. 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随时准备抢救。 3.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危重病人护理常规,保证监护仪使用中的有效性;实施护理操作安全性;呼吸机管路消毒灭菌的可靠性。 4. 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5. 准确记录 出入 量,危重病人护理记 录单书写及时、准确、客观、完整。 一级护理 (一)适用对象: 1. 重症、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 2. 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 (二)护理要求: 1.每 15~ 30 分钟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 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常规,确保病人安全。 3. 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晨、晚间护理、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并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 4. 按需准备急救器材、药品及物品,应急措施到位。 5.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二级护理 (一)适用对象: 1. 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 2. 老年、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的病人。 (二)护理要求: 1. 每 l 一 2 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按常规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 2. 按护理常规护理,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指导病人提高自护能力和康复训练。 3. 生活上给予必要协助,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4. 根据病情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三级护理 (一)适用对象:各疾病康复期、生活能自理等的病人。 (二)护理要求: 1. 每日两次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按常规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 2. 按护理常规护理,了解病人病情及心态变化,满足其身心需要。 3. 督促、 指导 病人进行自我护理,做好健康教育和康复 指导。 4. 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五 、 疑难病例 讨论制度 一、对疑难患者 1. 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 讨论。 2. 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 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 ,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 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 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 务科,以组织全院 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 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二、对危重患者 1. 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 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 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3. 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六 、 死亡 病例 讨论制度 1. 患者入院 24 小时后死亡,必须有死亡 病例 讨论,特殊 情况 下,入院不足 24 小时死亡者,也应讨论。 2. 死亡 病例 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 1 周内(特殊情况立即讨论)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或副主任 医师 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3. 死亡讨论记录中必须注明参加人员姓名和专业技术职称 ,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着签名,主持人审阅签名。 4. 发言记录应包括主管 医师汇报病史及抢救经过,各级医师发言要重点突出,应涉及分析病因、对抢救措施的意见及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经验和方法。 5. 应将讨论结果做好记录,结论意见应包括对死亡原因的认定和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 6. 死亡病例讨论 记录应另立专页,存于病案中 , 根据要求 登记到 《死亡 病例 讨论记录本》 上。 七 、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 临床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 由科主任、 副 主任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开展抢救。 2. 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及时补充。 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做好交接班。 3.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包括电除颤)、配血、止血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进一步采取有效的诊疗手段。 4.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 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抢救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向医务科 (节假日向总值班)汇 报,必要时组织科、院有关人员会诊救治。 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24 小时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并做好记录。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如确因情况紧急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理人员执行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校对药品后执行,事后医师据实补记医嘱,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6. 各种抢救器材、药品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7. 及时向患者家属或代理人讲明病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以取得家属或代理人的理解配合。 8. 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 结经验,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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