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0年1月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内容摘要:

全国2010年1月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全国 2010 年 1 月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课程代码:0026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事任命书 )事侦察机关 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诉意见书 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制作民事抗诉书提出抗诉,要求再审予以纠正的司法机关是( )级人民检察院 法通则 、 婚姻法 、 继承法 、 著作权法 、 合同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产生的案件,涉诉后均应适用( )事裁决书 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称为( )事判决书 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 )据使用 件的事实和( )解内容 际上是一种( )律监查程序 002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 ,规定的司法文书共有( ) )狱起诉意见书 定假释、裁定释放、暂予监外执行等原因需要出监时,监狱应当对犯人进行鉴定,并填写( )犯出监鉴定表 通常也要写成文稿形式,它( )于律师文书 8 月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证法将各种公证书的范例归纳为( ) 该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主要是( )师函 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5 分)、写作主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30 分)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赵小林是被继承人赵文天的长子, 赵小芸是赵文天的次女,二人系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 赵小芸的生母业已去世。 赵文天生前立有一份 遗嘱。 具体内容是,赵文天去世后,将自己的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赵小林、 赵小芸二人各一套。 因次女赵小芸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多年,故不再变更。 只将自己住的一套分给赵小林。 但在留下的 10 万元存款中,分给赵小芸 3万元,作为补偿。 所余 7 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 该遗嘱已于 2006 年 12 月在××市公证处作了公证。 赵文天于 2007 年 8 月去世。 去世之后,赵小芸又拿出一份赵文天去世前 5 天签字的遗嘱。 具体内容是:赵文天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次女赵小芸继承,原 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赵小林继承,存款 10 万元由兄妹二人平分。 并声称这是父亲最后的遗嘱,应按此遗嘱处理赵文天遗产 的分割。 为此,兄妹之间发生争执。 赵小林主张,父亲原遗嘱已经公证,为合法有效的遗嘱,且父亲生前从未有过改变遗 嘱的意思表示,且临终之前已有一周处于半昏迷状态,不可能再立 遗嘱;而所谓新立遗嘱既未再次公 证,又非本人 亲自书写,也没有见证人在场,应属无效;而妹妹 赵小芸则坚持此遗嘱系父 亲最后的真实地意思表示。 二人争执不下。 2007 年 12 月,赵小林起诉于××市××区人民法院。 ××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依法做出如下判决,认定原告赵小林出示的遗嘱合法有效,赵小芸出示的遗嘱为无效遗嘱,赵小林、赵小芸应按赵文天 2006 年 12 月做 过公证的遗嘱履行继承的法律手续。 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下:赵小林,男,50 岁,××市人,汉 族,×××大学教师,住×× 市×× 区××胡同×号。 赵小芸,女,40 岁,××市人,汉 族,××市××医院护士,住×× 市××区××街×号。 涉及实体法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20 条第 3 款:“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同法第 10 条第 3 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四、写作辅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5 分)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钱××为给 儿子筹集结婚用品,打算盗窃国美 电器商行的电 器,并多次到该商行仓库窃测行窃路线。 2007 年 8 月 15 日晚上 11 时许, 钱××开一辆小货车来到国美电器商行仓库旁,从仓库窗户进入仓库内,并将仓库 内的一台创维牌 29 英寸彩色 电视机、一台三洋牌全自 动洗衣机和一台海尔环保节能电冰箱盗出,随即将上述 赃物运到其空 闲的一套住房内存放。 次日,该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8 月 22 日, 钱××再次如法实施盗窃时,被蹲堵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 所窃电器已被全部查获。 在拘留期 间, 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所窃电器价值人民币 15000 元。 钱××,男, 1963 年 5 月 6 日生,高中文化程度,××省××县××镇人,无正当职业, 汉族,住该镇胜利街 16 号,1982 年 7 月高中毕业, 1983 年在该镇轴 承厂当工人,1987 年辞职。 1988年 8 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2010 年 1 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参考答案1、单项选择题1、D 2、B 3、B 4、A 5、A 6、A 7、A 8、B 9、B 10、B 11、D 12、C 13、B 14、A 15、C 2、简答题16、 (1)制作的合法性。 (2)形式的程式性。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5)使用的实效性。 17、 (1)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目的,是向人民检察院阐明案件事实,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它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书,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应受刑事处罚。 (3)起诉意见书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18、由制作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刑诉” ) 、起诉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 19、 (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3)判决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 (4)驳回原告赔偿请求。 (5)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20、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和录像、现场绘图。 三、写作主题21、 (1)首部标题。 标题居中,第 1 行应写为: 人民法院;第 2 行应写为:民事判决书。 案号。 应写为:(2007)X 民初字第。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应写为:原告赵小林,男,50 岁,人,汉族, 学教师, 同 X 号。 委托代理人 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小芸,女,40 岁,人,汉族, 院护士,住。 委托代理人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开庭审理过程。 应写为:原告赵小林诉被告赵小芸遗嘱纠纷一案,本院于 2007 年 12 月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赵小林及其委托代理人 告赵小芸及其委托代理人 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 事实。 应写为:原告赵小林诉称,其父赵文天生前立有遗嘱,将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原告、被告二人各一套;因被告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很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其自住的一套分给原告。 在留下的 10 万元存款中,分给被告 3 万元,作为补偿。 所余 7 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 该遗嘱已于 2006年 12 月在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经公证的遗嘱。 被告赵小芸辨称,被继承人赵文天去世前 5 天又有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被告赵小芸继承,被告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原告赵小林继承,存款 10 万元由原告、被告二人平分。 并声称这是被继承人赵文天最后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向法院出示了被继承人去世前 5 天签字的遗嘱。 经审查查明:被继承人赵文天生前有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及现金存款 10 万元,立有遗嘱将两套二居室的单元房分给原、被告二人各一套,因被告已经居住着其中一套很多年,故不再变更,只将自己住的一套分给原告赵小林;留下的 10 万元存款中,分给被告 3 万元,作为补偿。 所余 7 万元捐献给希望工程。 该遗嘱已于 2006 年 12 月在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经公证的遗嘱。 被告赵小芸辨称,被继承人赵文天去世前 5 天又有签字的遗嘱,具体内容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原自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被告赵小芸继承,被告赵小芸居住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原告赵小林继承,存款 10万元由原告、被告二人平分。 并声称这是被继承人赵文天最后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临终之前已有一周处于半昏迷状态,不可能再立遗嘱,且所立遗嘱既未再次公证,又非本人亲自书写,也没有见正人在场。 理由和法律依据。 应写为:本院认为:被告赵小芸所示被继承人赵文天的最后遗嘱对其 2006 年 12 月所立遗嘱内容有重大改变,非本人书写,未进行公证,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赵小林出示的遗嘱真实有效。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10 条第 3 款、第 20 条第 3 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赵小林所出示的遗嘱合法有效,被告赵小芸所持被继承人赵文天的最后遗嘱无效。 二、被继承人赵文天的遗产应按其 2006 年 12 月所立遗嘱进行分割。 三、驳回原告赵小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3)尾部 应写为: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由被告赵小芸负担。 本案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直小林预交,被告赵小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30 日内支付给原告赵小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员 员 X 12。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