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通过各新闻媒体、网站、电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就,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科学谋划、全面发动阶段( 9 月 19日 9 月 21日) 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 市、县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召开动员会议。 召开全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全面发动,全面部署。 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明确专职创建人员。 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线、片、点上工作任务,结合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每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同时明确工作要求、时限和奖惩措施。 第二阶段:强势推进、全面提高阶段( 9 月 22 日 10 月 15日) 提高职工素质。 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单位活动,构筑市民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进一步落实 20 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滨海县文明市民公约,真正使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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