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摘要: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不 得开启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全称: ① 对于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 隧道工程,招标人还应增加附录 附录 7 对申请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申请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 点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 否 □ 是 审查委员会人数 ① 审查委员会构成:共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申请人申请资格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 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 个标 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① 审查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位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② 如果每个申请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申请人在不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①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① 财 务 要 求 ① 具体财务要求由招 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投标能力等提出要求,其中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 B— C。 其中: A— 投标人所投的标段中标后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B— 投标人近三年已实现的平均每年完成的合同金额; C— 在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平均每年应完成的合同金额。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① 业 绩 要 求 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① 信 誉 要 求 ① 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 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备选人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备选人 ① 对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①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①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对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①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① 本表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 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 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 (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 6)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50%; (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 体 成员的真实情况; (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合成员在 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法律责任。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 13)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14) 被 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 在 有效 期内的 ; ( 15) 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 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 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资格预审申请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 (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5)近年财务状况表; (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9)初步施 工组织计划; ( 10) 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壮丁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 申请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 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 定带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壮丁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 1)目的规定出具并公证。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 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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