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激励方案(初稿)内容摘要:

岗位数量减去原岗位数量的差除以 五 ,乘以本次期权方案实施的剩余年度。 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 则不予补足。 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 重新授予,但授予时间应减少一个年度,同时模拟期权相应减少 五 分之一。 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 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本方案中,行 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 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 由于每年一次的利润分配期实际时间为相应的下一年度,因而实际的行权操作时间每个利润分配的下一年度。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该年度的四月至五月份,具体时间由董事会确定。 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 每 年 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 五 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 的 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由董事会作为模拟期权的股份来源部分进行管理。 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 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 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本方案实施模拟股票期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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