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信贷档案的管理--信贷岗位培训资料内容摘要:

清单; ( 3)采用质押担保方式。 ①借款人需提供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承诺书; ②质押物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正件如支票、存单、专利权证、有价证券等由会计列帐入库登记保管); ③存单质押贷款 在相应的营业机构办理止付登记手续的文件。 申请中长期贷款还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等; ②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若为续建项目要提供前期投资情况、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工程进度等资料; ③信用社主持进行的项目评估报告,上报上级社的贷款请示文件,上级社的贷款批复文件; ④中长期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后评估报告; ⑤在开户社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⑥资本 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 ⑦涉及环境保护、消防、供电供水、卫生防疫、劳动保护、税收优惠,生产产品或商品购销属专营、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生产工艺及新产品技术鉴定等方面的项目,需提供有关方面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 其他资料: ①借款人自贷款日至归还日的分月(或季)财务报表; ②若为归还再贷的,须有还款凭证; ③为保证信贷资产安全需要客户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个体农户贷款:以村以组为单位,逐户建立信贷档案,内容有: 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料: (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 证遗失,未及时补办,须提供与原件核对的户口簿或护照复印件); ( 2)农户资信档案; ( 3)借款人家庭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收入、及房屋情况等); ( 4)贷款证。 发生贷款业务的资料: ( 1)借款人申请贷款的书面申请书; ( 2)信贷员的贷款贷前调查报告; ( 3)贷款审查报告、审批表、贷款承诺书、借款审批表; ( 4)借款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 ( 5)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须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文件要求的材料; ( 6)借款担保合同(含保证、抵押、质押)。 个体农户贷款担保的文件资料 ( 1)采用保证担保方式。 ①保证人是个人担保的:须有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未及时补办,须提供与原件核对的户口簿或护照复印件);个人担保承诺书;保证人对所担保的贷款知道其真实用途的便函或担保函。 ②保证人是企业担保的:与企业贷款采用的保证担保方式所需材料相同。 ( 2)采用房地产抵押方式。 ①借款人需提供房地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后,复印件作为信贷档案),如属第三人财产抵押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贷款卡、代码证等相关所须复印件、财务报表及个人担保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②经有权部门评估的报告书; ③房地产为夫妻共有的,须提供夫妻结婚证明及身份证; ④房地产须到土地局或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抵押登记证》; ⑤有办理保险的,须提供保险单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⑥房地产抵押物清单; 7房地产抵押登记核保单。 ( 3)采用质押担保方式 ①借款人需提供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承诺书; ②质押物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正件如支票、存单、专利权证、有价证券等由会计列帐入库登记保管); ③存单质押贷款在相应的营业机构办理核保止付登记手续的文件。 ◆凡是贷款客户提交的复印件 ,信贷员应要求提供人签名盖手印并负责与原件进行核对后签字以示负责;且为了档案的整齐,要求复印件统一为 16开纸张。 (三)信用社内部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记录和反映客户贷款申请、调查审查、发放、检查、保全、收回等全过程运行情况的资料,是用于界定内部管理责任的基础档案资料及围绕贷款使用、监督、检查贷款本息收回及贷款保全所发生的行为资料,也是贷款重要法律文件及贷款动作记录资料。 信用社内部形成的档案资料有: ( 1)信用社审贷小组会议记录; ( 2)信用社审批权限内的《贷款集体审批表》;超审批权限须报联社审批的《贷款审批表 》。 ( 3)贷后检查资料。 包括《贷款贷后检查报告》;信贷员对贷款特别是大户贷款的按月或按季、定时或不定时跟 踪调查分析报告。 ( 4)银监局、联社、监稽等部门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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