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教版政治必修2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3内容摘要:

括 修改宪法 、制定和修改 基本法律 的权力。 ( 2) 最高 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执行预算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 3) 最高 任免权:即选举、决定和罢免 最高 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具体包括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罢免由它选举或决定的上述所有人员;接受这些人员的辞职。 ( 4) 最高 监督权:即监督 宪法 的实施,监督 最高 国家机关(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的工作。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 106件,通过了其中的 100件。 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 229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 600件,地方性法规 7 000 多件。 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 41个专项工作报告, 15个决算、审计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由副委员长带队,就 22件法律的实施情况组织了 25次执。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