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教版政治选修5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内容摘要:

夫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4. 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 一是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顾虑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做的规定; 二是 ,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比如 :遗传性或传染性的疾病,重度精神病,性病等 ( 2)结婚登记不可缺少的程序和条件 例: 1998年,艾山江与古丽举办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 按当地人的观点举办婚礼就算结婚了,因此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同居后艾山江出外打工,不幸交通事故身亡。 分遗产时发生了争议。 艾山江的父母认为艾山江与古丽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夫妻关系,因此古丽对艾山江的遗产 —— 两间房屋 —— 没有继承权。 古丽坚持认为虽未办结婚登记,但与艾山江已构成事实婚姻,应有继承权。 法院经审理判定古丽与艾山江同居关系,古丽对艾山江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 观点一: 不就是一张纸吗。 领不领无所谓 • 观点二: 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一定要领证 • 古丽的权益为什么得不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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