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教版政治选修4专题二遵循形式逻辑的要求1内容摘要:

有后件,后者是无前件必无后件。 • 推理及其分类 •1. 推理含义 •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过程就是推理。 推理包括前提和结论。 推理所依据的已有判断称为推理的前提,推出的新判断称为推理的结论。 •2. 推理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推理进行不同的分类。 •(1)在哲学认识论中,依据一般与个别的认识关系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或从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 •(2)在现代逻辑学中,通常从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要求有必然联系的角度将推理分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 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归纳推理 (除完全归纳推理外 )和类比推理是或然推理。 •3. 演绎推理方法 •正确的演绎推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必须是真实的判断。 如果前提虚假,由前提推出的结论就不能保证真实可靠。 ②推理结构必须正确。 如果推理结构不正确,也就是说,前提和结论的逻辑联系方式是错误的,那么,尽管前提真实,也不能保证推出正确的结论。 •要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既不能违反形式逻辑的要求,也不能仅靠形式逻辑的知识,还需要有实践和其他方面的知识。 •巧用换质法:在说话或写文章时,为使我们的表达更为适当和灵活,常常要根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况,对一些直言判断的形式结构进行变换,如将肯定判断形式转换为否定判断形式,或者将否定判断形式转换为肯定判断形式。 这就要运用直言判断换质推理。 直言判断换质推理,有时又称为换质法。 它是通过改变已知直言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 •巧用换位法:为了从不同方面加深对对象的认识,我们有时需要将直言判断的断定对象进行变换,也就是把直言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进行互换。 这就要运用直言判断换位推理。 直言判断换位推理,有时又称为换位法。 它是通过改变已知直言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评推理 •直言三段论 (三段论 ) •直言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它是以两个已知的直言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判断的推理。 直言三段论推理,有时简称为三段论。 •三段论的大项和小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发生联系,只是分别和中项有一定的联系,通过中项这个媒介,大项和小项才有了一定的联系,构成了三段论的结论。 •大项:结论中的谓项 •小项:结论中的主项 •中项:在结论中不出现而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那个概念 •一个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 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 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 这种逻辑错误称为四概念的错误。 •三段论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类型。 我们只有熟知其推理规则,才能自觉地避免这类推理中的逻辑错误,进而揭露诡辩,维护真理。 •4. 推理的意义 •首先在于它是获得新知的方法。 推理的意义还在于它是论证和反驳的工具。 推理还是科学系统化的工具。 •1. 比较换质法与换位法的区别 •(1)二者含义不同。 换质法是对一些直言判断的形式结构进行变换,如肯定判断形式转换为否定判断形式,或将否定判断形式转换为肯定判断形式;而换位法是将直言判断的断定对象进行变换,即把直言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进行互换。 •(2)二者目的不同。 换质法是在说话或写文章时,为使我们的表达更为适当和灵活,换位法是为了从不同方面加深对对象的认识。 •(3)二者遵守的规则不同。 •2. 正确的直言三段论应当遵守哪些规则 •三段论可以有很多形式结构。 在这许许多多的形式结构中,有些是正确的,有些是不正确的。 通过对无数个思维事例的考察,人们在实践中概括出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 •(1)一个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 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 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 这种逻辑错误称为四概念的错误。 例如: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众,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 ” •“群众”这个概念在大前提中指的是全体,在小前提中指的是其中的一员。 它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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