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实施方案五篇内容摘要:

* 县新农办主任 *** 县质监局局长 *** 县供电公司经理 *** 县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 *** 县新农办副主任 *** 县新农办会计 各乡镇 乡镇长、 **开发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副主任 ***(兼)。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行政村亮化领导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具体负责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亮化工程协调指导,亮化工程进度统计、汇总、上报,监理资金管理和拨付,组织亮化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金的上拨、以及亮化监理资金和亮化办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落实。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处理亮化工程实施中的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三)乡村职责 各 乡镇 (区 )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职责:一是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中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做好路灯安装点的确定,做到布局合理; 二是要为中标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统一组织本乡镇 (区 )路灯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汇总上报;四是要建立路灯运行管 护长效机制。 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招标制。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所需路灯由省统一集中采购。 市根据任务村数和所需太阳能路灯盏数出具政府采购委托书,委托省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二) 施工合同制。 亮化工程项目省政府采购结束后,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各县市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分合同,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 合同。 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 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 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 (三)质量监督制。 县政府已选定有亮化工程监理资质的专家,牵头组成本县亮化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县质监局也要积极参与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 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 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 3 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四)统计建档制。 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 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 保管。 (五) 考核检查制。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 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 曝光批评。 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 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八、项目实施分阶段任务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 20**年 3 月 — 8 月 8 日)。 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 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 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二)施工阶段( 20**年 8 月 8 日 — 11 月 8 日)。 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年 11 月中旬 — 12 月中旬)。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一 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 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 (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 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 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 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 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 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 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 20**年 12 月下旬)。 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篇三: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既是美化城市环境、妆点城市生活、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打造魅力淮北、构建和谐淮北,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生活环境的一项利民工程。 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城市亮化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规格制作,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靓丽多姿、流光溢彩、优美和谐的城市夜景。 二、亮化原则 (一)坚持兼顾长远、力求精品、便于操作的原则,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 (二)亮化灯饰要有整体感,坚持点、线、面结合,景观丰富统一。 (三)坚持亮化灯饰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突出楼宇特色。 (四)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做到亮化工程与商业广告相结合,解决好资金、技术等问题,确保亮化工程长效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一)春秋两季:每晚 18:30— 21:30;夏季:每晚 20:0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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