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行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 29. 评标 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投标人须知附件 2》 中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从而可能 影响其货物质量和诚信履约 的 , 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 解释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在规定期限内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 1) 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①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2) 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①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②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总价; ③对非关键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分时也相应另行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审 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 2)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并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 3) 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评标委员会以引起其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GMTC103Z252ZHG252JA 16 30.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采购人通过法 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六、授予合同 31. 中标人的确定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选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2. 招标结果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资料表》中列明的媒体上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期为 3天。 33. 中标结果公告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资料表》中列明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34.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 广州市越华路 118号之一 邮 编: 510030 电 话: 02062791876 传 真: 02062791874 联 系 人: 王小姐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资料表》所列联系方式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5. 中标及中标结果通知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GMTC103Z252ZHG252JA 17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所有落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36.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 1)合同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7. 履约保证金 如果《投标资料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 三十( 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 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决定,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规定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8. 服务费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见《投标资料表》。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中标服务 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中标人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39.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负责解释。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GMTC103Z252ZHG252JA 18 投标人须知附件 1 投标资料表 本资料表的条款序号与 《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序号 是 对应的,即使新增条款亦依此序增列,内容都 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序号 内 容 一、 说明 项目背景 和概况: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环境 保护局 本项目已进行进口论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本次招标的货物可以是进口货物。 二、 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邮编: 528403 电话: 076088220300 传真: 076088383654 联系人: 王小姐 举行投标答疑会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 1)提供 税务登记证; ( 2) 投标人 应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 ( 3)如果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要求的则需提供 ( 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 ( 2)投标人提供类似货物的 2020年至今 的经验与业绩; ( 3)投标人 应提供近 三 年( 2020 年至 2020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 7)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的复印件:(如不提供,将导致废标) ① 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② 符合《投标邀请函》第二项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 8)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 允许 (本项目 站房建设、防雷设备及 现场大气子站安全防范系统 可分包 )。 ( 4)货物验收后免费提供运行 1 年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投标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为人民币 柒万柒仟 元整。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山支行 帐号: 7446010182600008187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建设银行开立 的账户。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捌 份。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GMTC103Z252ZHG252JA 19 条款 序号 内 容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见 《投标邀请函》 ; 投标截止时间: 见 《投标邀请函》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五、评标与开标 开标时间: 见 《投标邀请函》。 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 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 2)、 ② 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 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按如下办法处理: 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总价。 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签订的合同价将合理考虑加上这一漏项,但以其它投标人对应项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澄清的该漏项价格两者中的低者计入。 六、 授予合同 A、招标结果公示及公告媒体: ①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 (); ②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③ 中国政府采购网 (); ④ 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 B、 公示期为 3 天。 C、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编号,开标日期,中标人名称,中标货物名称、数量,预计合同价格等项内容。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须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监督管理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088266136 传真: 076088266215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 63 号财政局 1 楼 履约保证金条款:不适用 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20]1980 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 (万元 ) 服务 100 以下 100 500 500 1000 1000 5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 以上 货物招标中标 服务费费率 % % % % % % %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GMTC103Z252ZHG252JA 20 条款 序号 内 容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 400- 100)万元 %= 合计收费= + = 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中山市分行 帐号: 44001780352051328729 收款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 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以上建设银行的账户仅用于接受中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中信银行开立的帐号。 附加说明: (1)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 站( ( 2)投标产品属于《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最新一期)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证明文件及下述奖项或资质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近五年内自主创新产品获得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广东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的中国发明专利及国外专利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或制造商的经国家科技行政等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企业资质、经省科技行政等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 创新型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及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科技保险险种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山市“十一五”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及维护项目Ⅱ 招标编号: GMTC103Z252ZHG252JA 21 投标人须知附件 2 评标方法 一、 总则 1. 本评标办法 采用 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 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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