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三期总包招标技术要求内容摘要:

件中有矛盾时,应以最近的修改图纸、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为准。 图纸或设计变更中无注明要求处,应满足建筑安装工程的有关 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 (三 ) 发包人提供给主承包人的图纸,主承包人必须及时审阅,若有错漏残缺须在施工前三天内向发包人 /监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不论原因概由主承包人承担。 (四 ) 所有未经 发包人 认可的文件均不构成施工依据。 (五 ) 具体施工界面详见附件。 、现场施工测量 (一 ) 发包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 3 天,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和数据。 世茂集团 第 10 页 共 30 页 (二 ) 主承包人 接受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后,应对其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进行复核,并保证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三 ) 主承包人 应以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 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设用于本工程的控制网,并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 2 天内,将施工控制网等有关资料报送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复核审批。 (四 ) 主承包人 应负责工程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五 ) 主承包人 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将计量测量资料报送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复验审核。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可以使用 主承包人 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 主承包人在 发包人 /监理单位 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 若经双方协调统一, 主承包人 可邀请发包人 /监理单位 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校签并经发包人认可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 于计量付款。 (六 ) 主承包人 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 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 主承包人 负责修复。 (七 ) 有关施工测量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该费用。 (八 ) 本工程测量放线工作由 主承包人 负责,施工放线要使用经校检合格并经 发包人 /监理单位 认可的仪器放线, 确保主体轴线位置的误差在有关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 主承包人的所有测量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送检合格, 且送检合格报告须呈报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否则发包人有权否认主承包人测量成果。 材料进场 要求 材料进场前的要求 1. 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与工程所用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这些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要求。 2. 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对材料的基本性质、应用特性、适用范围应全面了解。 3. 掌握材料信息,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订货前必须征得 发包人 /监理单位同意报 发包人 备案方可订货。 4. 用在本工程的任何材料设备的品质,在使用前必须得 发包人 /监理单位 批准。 样品必须在大批定货前 一个月 送审。 获批准的样品必须存放在工地,作为以后验收物料的标准。 世茂集团 第 11 页 共 30 页 样品和其包装由 主承包人 无偿提供。 承包人须自发和积极地负责在配合施工进度计划的情况下提交样品 /样本供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审批 , 主承包人 须把任何被否决的物料按 发包人 /监理单位 要求无偿移离工地。 5. 承包人须提供各种的工艺样品或样本,应在施工前取得 发包人 /监理单位 的批准。 以后的工艺须与获批准的样品或样本一致。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对任何样品或样本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或减轻 主承包人 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 6. 若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因 主承包人 的原因不能及时提交样品供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审批而引致额外的工程费用(不论此额外工程是否由 主承包人 负责施工 )和损失或 /和工期损失,主承包人 均需赔偿发包人此等额外工程费用和损失 , 发包人 可 从合同应付或将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 主承包人 追讨。 材料进场时的要求 1. 物单必须相符。 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进行退货或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提供材料的相关资料。 2.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 1) 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 2)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试验报告单。 合格证等都必须盖有单位的红章并标明出厂日期、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 3) 其它发包人认为需要的有关资料。 材料进场后的要求 1. 施工现场材料的基本要 求 1) 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 发包人 /监理单位 审批 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 3) 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 2. 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的取样方法与取样频率进行抽样送检,其中应按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两家符合要求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 承包商要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与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 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世茂集团 第 12 页 共 30 页 4. 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加强运输和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管理制度以避免材料损失。 5. 未经 发包人 /监理单位 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主承包人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材料需用计划的要求: 1. 甲定 乙供 材料,应充分考虑材料定样时间和加工及生产周期,并不得影响现场施工正常进行,且最少应提前 30 天申报送样。 2. 甲供材应至少提前 60 天申报用材用量计划。 3. 材料用量计划,应详细列明用材的品种、规格、净用量、损耗量 (损耗率取值应符合合同约 定的计量及计价依据) 等信息。 4. 对于甲供材,主承包人应严格 、科学 控制材料用量 ,降低材料损耗率,对于超过合同约定材料用量的部分将由承包人承担 超过部分的 相关费用。 (一 ) 主 承 包人对甲供材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责任 : 1. 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由主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编制,经甲、乙、监理三方审核后签字确定。 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货批次、供货时间和地点。 2. 主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提交材料(设备)需求计划。 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封面应列出建设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主承包人名称,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接收人,并预留签字盖章位置。 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等有关内容。 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 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应经项目经理审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经发包人 项目 经理审批后实施。 发包人根据主承包人材料(设备)需求计划供应材料(设备)。 3. 材料需求计划 ,主承包人应针对生产周期较长的材料至少在一个生产周期前再提前30 天报送。 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一切损失由主承包人负责。 世茂集团 第 13 页 共 30 页 4. 主承包人所报材料(设备)需求计划漏项或临时变更等原因需要材料,情况紧急时需申报应急材料需求计划。 应急需求计划必须由主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直接报发包人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发包人按工作流程批准后执行采购程序。 5. 材料(设备)名称的书写应以行业统一名称为准,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等。 规格及型号也应以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为准,不得使用厂家自编规格及型号 ,如无型号规格要求时,应予注明。 6. 甲供材料的计算以图纸为依据计量,损耗率以双方约定为标准,主承包人包干使用甲供材料。 因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由发包人按实补足。 因主承包人原因,造成甲供材缺失或超过,由发包人补足主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材料费用;运输、包装费用等,按市场价计)。 7. 主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接收,尤其是夜间及下班时间内的到货,要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验收 、 卸货、 接收。 8. 甲供材料(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后,由监理人员、主承包人项目部材料负责人、发包人 项目 部相关专业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对 材料(设备)数量、品牌、规格、型号、随货资料详细察看,并签署意见。 验收通过后,甲、乙、监理三方应在材料(设备)供货清单及《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9. 主承包人 对使用中认为有疑义的甲供材料(设备),以封存样板校对为准。 10. 甲供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后,主承包人 3 日内应按规范规定进行试验或检测承担相关检测费用。 未经试验、检测的材料不得使用 , 经试验或检测后不合格的材料要坚决退场,并注明材料的去向。 11. 材料检验抽样由发包人 项目 部人员、监理、主承包人及供货商在验收时现场随机抽取 ,试验、检测结果经监理见 证后分送监理、发包人存档。 12. 现场检验: 1) 仔细检查产品实物与其证明书的内容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相符; 2) 检查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其包装、标识及相关内容是否完好、合格; 3) 检查同一批进场的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一致,防止质量不同的产品混进场; 4) 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如果资料不齐全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资料补齐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5) 材料验收单要填写清楚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日期。 验收单严禁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须有当事人签章。 世茂集团 第 14 页 共 30 页 6) 甲供材经各方验收后,由主承包人承担完全保管责任, 直至施工完成竣工验收通 过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指定的接管单位止。 13. 甲供材料(设备)经质检部门检验不合格需退货的,主承包人应出具书面退货申请,将申请、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一起报发包人 项目 部,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14. 由于主承包人施工原因或计划不周(例如不根据变更及时提报材料的变更计划)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申请,发包人不予办理退货事宜。 15. 甲供材料(设备)到场时间正负 3 天视为正常;逾 4~ 15 天到场,发包人应提前通知主承包人,主承包人应适时调整工序,不计损失;逾 16~ 30 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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