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名师讲义整理资料-第六部内容摘要:
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名师讲义整理资料-第六部 第三十二章 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1、现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 2、调整经济的法包括经济法、民商法(基本法)。 3、经济法和民商法协调互补。 4、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产品质量管理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 组织管理型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第三十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1、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特征:绝对权 支配权 法定的 客体为物 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2、物权种类:按权利人形式权利范围分:自物权和他物权从设立目的角度分: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有无从属分:主物权和从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分: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存续有无期限:有期限物权和无期权物权3、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处分权是核心。 4、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 特征:独立性的他物权、限制物权、具有使用目的、标的物是不动产。 5、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法、法定性、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6、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设立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权利的主体不同标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对权利的影响不同。 第三十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分类:义务分担方式: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交付标的物方式: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一定的名称: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成立特定形式:要是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主从关系:主合同和从合同。 3、要约邀请方式: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和商业广告。 4、合同担保形式:保证和定金。 5、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不能转让的合同: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7、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8、合同解除的种类: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9、不得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辽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0、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章 其他法律制度1、工业产权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3、商标权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公告 3 个月内审查。 内容:专用权、续展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标示权。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包括 2 中法定情形:协商订立、法定强制。 5、劳动合同订立遵循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6、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 7、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最高 5000 元诋毁商誉行为。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名师讲义整理资料-第六部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