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宏航天机电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及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 ㈥ 经常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爱护设备、“三好”、“四会”和节能教育并组织本班组员工参加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 生产工人对自 己使用的设备在保管、操作、润滑、保养等方面负全部责任。 ㈠ 认真做好“一保”、“二保”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㈡ 与维修工人一起共同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提高技术水平,达到“三好”“四会”的要求。 ㈢ 严格遵守维护、操作规程和凭证操作等制度。 不准其他人员私自操作自己使用的设备。 ㈣ 参加设备大、针(项)修后的验收工作。 ㈤ 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换油、点检、交接班、运转台时和故障停歇时间记 录,向班组提供正确的数据。 ㈥ 在接收设备时要点清设备的附件、备件和精度情况;因工调动或较长时期停止工作时应向生产 班组长和设备管理员交清设备精度状况、备附件,否则如有损坏或丢失予以加倍赔偿。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购置价格在 20xx 元以上的科研生产用机动设备,均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精密、大型、贵重设备实行部、院分级管理。 非科研生产用机动设备,可统一建账,分头管理。 第十八条 要加强选型、购置管理工作,对重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设备管理部门对其提出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 等要求。 第十九条 新设备到公司后,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开箱、检查、验收。 对精密、大型、贵重设备的安装 应派人参加,以了解隐蔽工程情况,熟悉设备结构和操作方法,并监督安装质量,进口设备必须及时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 应在索赔期内发现问题提出索赔,避免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第二十条 新设备经过试车和精度检查,确认质量符合说明书规定,随机备件、附件、工具和说明书、图纸资料齐全,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新设备未验收,不得使用。 自制非标设备,完工后经 13 个月的试用,确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资料齐全,方可办理交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对科研生产设备进行 A、 B、 C 分类管理,按部门统计目录进行编号,按规定格式建账、建卡,定期进行盘点。 第二十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设备。 第二十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做到正确操作、精心维护保养;对机动设备要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单人使用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使用设备或机组,要建立机长负责制,公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 精密大型设备实行“五定”:定操作人、定维修人、定管理制度、定操作维护规程、定关键备件。 精密、大型和动力站主要设备,应逐台建立交接班记录本。 第 二十四条 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 凡因科研生产特殊需要,需设备超负荷超规格使用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一般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批准,部、院管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报部、院备案,采取防范措施,方可使用。 由于措施不力而造成设备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机动设备,应办理停用手续并就地油封保管。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封存设备,发现有锈蚀现象,督促使用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封存设备启用,要进行试车,经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第二十六条 更新设备应认真进行经济评 价,不能简单地按设备役龄划线。 设备更新以技术更新为主,尽可能以水平较高地设备替换落后的老设备。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更新: ㈠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规定工艺要求的; ㈡ 设备损耗在允许范围内,但技术已陈旧落后,技术经济效果很差的; ㈢ 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㈣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第二十七条 设备的租赁、合资和多余闲置设备的处理,凡部、院管的设备按管辖权限上报审批,一般的设备由院、直属单位制定办法,设备租赁、合资、处理的收入,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动设备,可申请报废: ㈠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除旧,精度低、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的; ㈡ 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工房改建或工艺改变,必须拆毁的; ㈢ 腐蚀过甚,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造成事故和环境污染,或严重跑、冒、 漏的; ㈣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理价值的; ㈤ 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改装的; ㈥ 自制非标设备经生产验证不能使用而无法改装的; ㈦ 耗能高而不准转用的。 第二十九条 机动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认真的技术鉴定。 凡价值 五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批准,列明细表后,直属单位报部备案,院属单位报院备案;凡价值五万元及以上的,直属单位报部审批;院属单位报院,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下的由院审批,十万元以上的由部审批;部院管设备的报废的按原管辖范围审批。 设备报废后收回的残值应用于设备更新。 第四章 动力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 动力站房是要害部位,要加强管理,健全岗位责任制。 严格遵守出入、值班、交接班制度。 认真执行各种运行规程,坚持工作票制,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并做好原始记录,确保动力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各种制定动力 消耗定额,完善计量手段,做到使用有计划,消耗有定额,节约有措施,考核有指标,逐步降低能耗。 动能使用,可采取签订合同,交付使用金等办法,以加强其经济管理。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动力管线的管理与维修,搞好防腐、保温、消除跑、冒、滴、漏。 动力管线变动(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应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 凡未经批准而增加的动力负荷,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动力供应。 第三十三条 必须加强对受压容器的管理。 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 第五章 设备管理统计指标 第三 十四条 设备完好率 ㈠ 计算: 设备完好率=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主要生产设备拥有台数 100% ㈡ 范围: 已安装的 5 个复杂系数及以上的全部主要生产用设备,但下列设备不包括在内: 、物资部门管理的设备: ; ; C 类的设备 由车间领导组织机电员、维修组长、维修工人、操作者按设备完好标准逐台项检查,不得用抽查或折算的方法计算完好率,公司进行普查或抽查。 第三十五条 设备利用率 ㈠ 计算: 设备利用率= 设备实际开动 台时日历计划启动台时 100% ㈡ 范围: 小时计算; 、锻压设备为主,其它公司以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为主。 : 各车间每月按实际工时记录或按计时仪进行统计,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核算。 第三十六条 设备有效利用率 ㈠ 计算: 设备有效利用率= 实 备设 际开动时间 设备实际开动时间+停用时间 100% ㈡ 范围:主要生产设备 停用时间指设备故障停机时间加上实际维修时间和维修准备时间 (包括故障判断、确定修理方法、维修备件和维修材料等各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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