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诚捷精密设备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记过:每次减发 3 天奖金,并于年终奖时一并减发; 大过:每次减发 7 天奖金,并于年终奖时一并减发; 降级:相应核减薪资; 辞退:予以解雇; (二)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上班时间,躲卧休息, 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戴工牌者; 穿拖鞋上班者;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者; (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公司留宿者;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 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一个月内旷工达 5 日者; 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 人及单位同意,擅自操作者; (五)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辞退(不发资遣费): 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偷窃或侵占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 无故损毁公私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一年中记大过满 2 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无故连续旷工 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 6 日或 1年旷工达 12 日者;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吸食毒品者;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参加非法组织者; 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动法或本规 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六 ) 离职规定: (一) 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解职: 试用期不合格者; 不能胜任工作者; 公司使用后发现为精神病患者; 经查实使用虚假身份、虚假证件、提供虚假数据者; 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其他原因; (二) 凡公司员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自动辞去职务者称为辞职: 公司生产线员工须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辞 职申请; 品管工作员、仓管、办公文员、机修和班长须提前三十天向本部门主管提出辞职申请; 主管级以上管理干部辞职须提前三十天,由总(副总)经理核准; (三) 有下列情形者,视为自动离职: 辞职未经批准,三天以上未上班者; 辞职核准生效日前离职者; 无故连续旷工 3 日或全月累计旷工 5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者,公司不予 发放其尚未支领的薪资; 离职人员应填写《辞工申请书》,并交部门主管核准; 离职人员离职时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离职移交清单》办理; 《离职移交清单》办理完毕后,交部门结算工资,并报财务部; 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具放行条,并限定离开公司的时间; 凡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人员,不得再进入宿舍、生产车间和办公室; (四) 员工辞职时 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公司办理辞职的时间为每月的 5号、 15 号、 25号,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凡是急辞工者,发放工资的 70%; 工作未满六个月者,要扣除工衣费,如公司出资外出学习者,需扣除培训费; (七)出差规定: (一)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事务者,需事先填妥《外出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 如因紧急事务,可向该部门主管口头通知,于事后补单; (二) 因公外出办理事 务者,误餐补贴标准: 班长及员工可报误餐补贴 10元 /餐; 主管级管理干部可报误餐补贴 20元 /餐; 经理级管理干部可报误餐补贴 30 元 /餐; 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 (三) 因公外出办理事务者,交通费报销标准: 普通员工的公共汽车票、火车硬卧票、轮船三等舱; 经理级人员除上述交通工具外,还可报销市内的士费; 副总经理除上述交通工具外,还可报销往返飞机票; (四) 因公外出办理事务者,住宿费报销标准: : 沿海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包括上海、北京)为 120 元; 内地省会城市为 100 元; 内地县级城市为 80 元; : 沿海省会城市、经济特区(上海、北京)为 200 元; 内地省会城市为 160 元; 内地县级城市为 120 元; ; (八)员工宿餐安全管理规定: 个人行李箱、行李袋统一放在各自床底下,不得超出底线; 鞋子应整齐放在床底线内,不得乱扔乱放; 严禁将卫生纸丢进下水管,若因此致使下水道阻塞,该宿舍人员须负疏通费用; 为方便宿舍员工冬天冲凉,公司冬 季提供热水供应,每人一天限打 2桶,不得浪费;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只能在宿舍和生活区内穿拖鞋,严禁穿入车间; 中晚餐统一于餐厅内用餐,严禁将饭菜端入宿舍内进餐,以维护环境卫生; 休闲照明灯熄灯时间与每日门禁时间同时执行; 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扯电线,使用电器应获得人事行政部批准,违者按危害公司安全 论处; (九)教育培训规定: 本公司新进员工上岗前需接受一日的职前培训,包括公司概况、人事规定、产品和 个人工作; 每年十二月份,由各部门将培训需求报人事行政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人事行政部指定各相关人员担任讲师,被指派者不得解借故推诿; 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外聘专家担任讲师,外聘讲师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准; 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的有关业务讲习,派 外受训由单位 主管签报,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准; 实行课前签字考核制度,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保存; 培训考勤,视同上班考勤,无故旷课一次,按旷工 1 天算; 受训人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和培训后的素质提高,作为员工本人奖励或晋升的重要依据; 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不考虑晋升或调薪; 表现突出,考试成绩优良,能力素质提高明显者 ,公司将重点培养; (十) 迁调规定: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职员工应予配合; 各单位主管应根据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位置,务使人尽其才;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 5日内,一般员工应在 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 (十一)保险规定: 公司依国家有关法令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工 伤、医疗保险; 员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外,不得再向公司要求额外赔偿 或补助; 员工自愿放弃者,要签订自愿放弃书; (十二)薪酬规定: 公司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 +奖励 +全勤奖 +补贴 +加班工资 水电费 其他; 加班费,星期一到星期五按基本工资的 ,周六、周日按基本工资的 2 倍核算; 工资发放日为每个月的 30 或 31 号; 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由主管考核成绩,予以正式任用时,可做底薪的调整; 每一个年度的年中和年终,可依公司经营状况及考核成绩做底薪调整; 公司依据需要,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调动或升迁,对其薪资亦作相应的调整; 凡公司员工加薪,由部门主管提案,经总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每月奖金由其直属主管进行评定,总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记录;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十三)岗位津贴规定: 为贯彻本公司“诚信务实、团结高效、科学创新、永续发展”之经营理念,同时对 各岗位执行情况便于考核,特设立岗位津贴制度,供各部门对照执行: (十四 ) 超产奖励规定: (十五) 减产扣罚规定: 注意事项: 在 2个采购、 2个仓管、 3~ 4 个品检、 1~ 2 个绘图员、每个班组 2 个师父、 3~ 4 个学徒 的情况下完成每月 15 套的生产任务(每月 26 天、每天 11 小时),如有人员增加,生产任务 依据实际情况给予更改; 职务 副班长 班长 副主管 主管 副经理 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津贴 100 元 200 元 260 元 300 元 500 元 600 元 1500 元 20xx 元 职 位 奖金金额 要 求 每月 1620套以内( 15套标准) 每月 20套以上 采购、仓管 每套 元 每套 元 品检部验收合格 钉卷班长、师傅 每套 元 每套 元 品检部验收合格 电器班长、师傅 每套 元、每台 元 每套 元、每台 元 品检部验收合格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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