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蓝天工程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备购置申请表》按《合同管理制度及执行规范》中的采购工作 管理程序进行采购。 采购 设备 到货后,由总经办和使用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设备验收鉴定报告书》的要求进行鉴定验收,符合技术要求并质量合格者准予入库。 《设备验收鉴定报告书》由采购部门存档,并抄送财务部(见附表)。 经办人根据《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验收鉴定报告书》、发票报财务部核付,由设备部门、技术部、总经办、财务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填制“设备验收单”,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交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专管人员建帐建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 不需用固定资产的调出(出售)。 设备部门要办理出售审批手续,凡经批准售出的固定资产,要填制固定资产售出审批表。 设备要按质论价,由财务部门、设备部门抽人组成估价小组共同议价,价格议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统一开票收款。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关联单位 之间转移,应事先报经设备部门同意,经董事长批准,由设备部门办理内部调拨转移手续,且由双方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办理转帐增减手续,凡未办理手续者,不可擅自移动、转移。 固定资产经过使用失去效能,但又未到报废年限的,使用部门要先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不能再用,办理报废手续,填制“设备报废单”,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经董事长审批,报董事会批准。 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设备报废单”办理资产处理手续。 已满使用年限,并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设备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制“设备报废单”,经董事长 审批,报董事会通过,交财务部门处理帐务。 同时,对这部分固定资产要设置单独帐卡。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大修理 固定资产修理实行归口管理,全公司的设备、厂房、非生产用房、车辆维修由设备部门 分管。 生产设备、车辆需要维修,使用部门先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经办人凭发票(增值税发票)、报告送财务部办理核报。 原则上从银行办理转帐支付。 第四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管理 在建工程项目,在未立项前,须经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经过可行性论证的计改项目,应制定项目建议书,连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 报董事会审批。 工程项目在未动工前,要先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预算要经有关部门审批。 工程完工后,要编制工程决算,由财务负责人、总经办、基建和使用单位组成工程竣工验收组,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完工速度等进行详细检查验收,报董事长批准。 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移交手续。 第四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分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 摊的工程管理费用等计价。 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位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1)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 2) 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 3) 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四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四十六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 企业购入无形资产要进行可行性分 析。 重点分析该项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经济效益。 购入无形资产应审查转让单位所提供转让权利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在签定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有关转让的法律手续,在协商具体条款时,应强调在实际获得经济效益条件下支付报酬,最大限度的减少无形资产投资风险和损失。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计价 (一) 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 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帐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二)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三)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如涉及补价的,按以 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四) (五)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 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 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及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专利时, 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 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八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末计价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 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受益年限; (三)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四)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 10 年。 企业购入或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五) 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 其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十九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税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 按实际支出入帐,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五十条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 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第五十一条 其他长期资产一般包括国家批准的特准物资、银行冻结存款以及临时设施和涉及诉 讼中的财产 等。 第八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 债券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对外投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小型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批准。 中型投资项目,经董事长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大型投资项目,依次经董事长、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十三条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为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 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在取得一项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 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入帐。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享有并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 收益 ,不确认投资 收 受益,作为冲减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出售的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出售短期投资结转的投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 孰 低法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五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 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如涉及补价的, 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收到补价的企业,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支付补价的企业,按应收债 权的帐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收到补价的企业,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或减去)应确认的收益(或损失)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支付补价的企业,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取得股权投资后,由于增加被投资单位股 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则 按追溯调整后投资的帐面价值(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 这里的帐面价值是指 投资的帐面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第五十五条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占 20%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 权资本总额 50%以上(不含 50%)且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并且合并会计报表。 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差额,按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 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和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硬手股利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原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第五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款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予以摊销。 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计利息,经调整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摊销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其他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受利息,确认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期末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 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投资减值准备。 第九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发生的有关生产、经营的各项耗费都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 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管理部门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费 ,计入营业费用。 第五十八条 财务部门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 14%计提职工福利费、成本费用。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金)、 职工因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生活福利部门 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的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九条 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 2%提取工会会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工会经费由公司工会按照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六十条 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的 %提取 职工教育经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六十一条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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