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维拓科技(激光检测)财务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借: 应收账款 XX客 户 现金 货款户(或:银行存款 货款户) 贷:主 营业务收入 XXXX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通用 记账凭证后附销售发票记账联及销售单会计联(或银行存款进账凭单)。 3 赊款付货 赊销应当经过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 赊销产品的客户应提供合法的欠款手续,欠条上应注明欠款金额、还款日期、经手人签字、并经我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审签。 财务人员应当在经过相应审核的销售单按 “结算方式”,方可加盖“财务审核章”,同意发货。 除 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对于赊销货款,会计应当在经过相应审核的销售单按 “结算方式”,编制通用记账凭证: 借: 应收账款 XX客 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XX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通用 记账凭证后附销售发票、销售单会计联。 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收回所欠货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应及时向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汇报,并按公司领导的批示跟踪处理。 4 退付 货款 不需退付 货款 会计应当在经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及仓库管理员签字的红字销售单上按 填写销售单“结算方式”,同时将已 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借:主 营业务收入 XXXX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 XX客 户 需退付 货款 不需退付 货款 客 户要 退回多付货款,应出具合法的收款收据,经销售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核准并签字后,客户经手人签字并持收据到出纳处退款。 出纳编制通用记账凭证: 借: 应收账款 XX客 户 贷:现金 货款户(银行存款 货款户) 通用 记账凭证后附客户出具的合法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单、去票存根。 退付 货款 会计应当在经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及仓库管理员签字的红字销售单上按 填写销售单“结算方式”,同时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在原存根联后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 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除红字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借:主 营业务收入 XXXX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现金 货款户(银行存款 货款户) 通用 记账凭证后附红字销售单会计联、红字发票记账联、客户出具的合法收款收据或银行汇款凭单(支票存根需经客户签字)。 5 直 发货 直 发货必须遵循“款到付货”的原则,在货款已达的前提下,会计方可在分公司经理、仓库管理员、业务经办人签字的《直发货申请表》上,注明回款情况,加盖财务专章后上报公司销售部安排发货。 直 发货运抵受货单位,业务经办人必须携带销售单协同客户验收货物并办妥收款手续(协议规定货到付款方式),同时请客户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 财务人员和仓库管理员根据“产品调拨单”或其传真件登记相关账表(待原件到位后必须及时更换);并根据客户确认后的销售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 五 章、固定 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管理部 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移交: 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 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 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 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保 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第 六 章、 发票 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各 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 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已 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 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所有 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凡是已 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 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公司具体 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 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 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 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退 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 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 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接受 发票的管理规定 、接受 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接受的 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 相符。 、交易合同或 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 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接受 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 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 运输行业专用发票。 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 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 7%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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