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丁食品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号。 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标志。 第三条: 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 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第四条: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第五条:食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第六条:产品标签的设计由企业内的质检部门把关,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印刷。 不合格的 产品标签,由企业内的质检部门提出报废意见,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废。 禁止本企业使用不合格的产品标签。 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标注的,依照其规定。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斱身体健康和升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 成做完的食 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供销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品管部负责 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 ,并提出纠正措施,厂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 向品管部报告。 第六条:一旦确认所 生产 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于召回。 第七条:根据仪器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分三个级别:(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 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二)二级召回:已经造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 或者属于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第八条:召回程序启动后,应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 生产 与销售,对未销售的问题产品进行隔离贮存,对已上市销售产品,通知经销商和消费者,通过采取退、换货,补充或个下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 第九条:已经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及存放于库房中尚未收回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对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无害处理或销 毁。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 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 成立应急组织 应急组织是应急 处置 的执行机构,是应急 处置 的组织基础。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总经理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 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 紧急情况发 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 监测、预警及报告 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公司应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 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 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或者个人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 行政部门报告。 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 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 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 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公司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公司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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