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记者站和记者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长由挂靠部门负责人兼任。 站长及记者人选由各单位推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 公厅)聘任。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对记者站和记者进行考核。 各记者站在每年度的最后一周填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记者站工作考核表》,填写本年度《中国华电》各媒体用稿情况和工作总结、下一年度报道计划以及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纸质文件经站长签字后用传真、电子文件用电邮同时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根据各记者站全年工作情况,每年总结、评比一次,并在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公布、表彰。 第十五条 对于长期不履行记者站职责、造成新闻报道事故、上报虚假信息造成 恶劣影响的,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将视情况对记者站站长给予批评,并建议所在单 6 位给予相应处分。 记者站站长、记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新上任人员应及时填写记者站站长、记者申请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审批。 第十六条 记者站考核和评比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记者站及记者考核评分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工作联系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每年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公共关系和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一年度的公共关系和新闻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总 经理工作部(办公厅)每半年向记者站发布一次新闻宣传提纲和工作要点。 记者站根据提纲和要点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相应工作,并将报道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公关处。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每半年发布一次记者站用稿和工作情况,年终向各单位主要领导全面通报记者站用稿和工作情况,对有突出贡献的记者,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 7 附件 2: 《中国华电》记者站工作考核表(试行)。中国华电记者站和记者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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