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国贸公司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次以上)违反程序性管理文件有关规定的,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当年度及下一年度内不得将其调至高于现岗位系数的相应岗位或高于现岗位上任职,同时视其违规对部门或公司管理效率的影响程度,停发 2- 3 个月奖金 直至季度考核奖,或扣发其月度基薪收入的 20%- 30%。 ,但未造成损失的,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当年度及下一年度内不得将其调至高于现岗位系数的相应岗位或高于现岗位上任职;屡次违规(累计违规二次以上)的,每违规一次停发 2- 3 月奖金直至季度考核奖,或扣发其月度基薪的 20- 30%,对因屡次违规,严重损害了部门或公司声誉的,除以上处理外,视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解除岗位聘用合同直至解除其劳动合同。 因违反公司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造成损失 10 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相当其上年 度工资性收入总额 10%的罚款。 因违规或屡次违规累计损失达 1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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