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国贸公司宝钢国际稽核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上交、分配及其遵守财经法规情况; 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结余情况; 子公司资产关系转换的财务会计处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正确性,包括各种依据及手续等; 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稽核主要职责如下: 对被查单位进行全面或专题检查; 对被查单位财 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共 5 页 第 3页 帮助被查单位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建立和建全财务会计制度; 如实反映被查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督促被查单位对审计和稽核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复查;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具有下列职权 : 有权检查被查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目、报表、资金、财产,查阅各种合同、文件、单据、票证及有关资料,被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和隐匿; 有权对被查单位经营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询问、谈 话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被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刁难; 有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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