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会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的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法律准确、有效、全面实施为主线,通过专项行动的方式,立说立行,立竿见影,分阶段推进我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 XX 年底,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执政水平、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司法公信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等有明显提升。 依法执政水平明显增强。 各级党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 党委决策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得到全面 落实。 立法质量显著提高。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意愿,立法论证制度更加健全,立法程序更加规范,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更加多样,法规规章清理常态化机制基本形成,立法后评估制度进一步落实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更见成效。 政府部门职能和权限界定合理,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规则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政府信息透明度持续提升,行政问责制度充分落实。 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资源配置合理,司法公开成效明显,司法效率 切实提升,司法权威得到加强,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普遍提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文化氛围浓厚,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分阶段工作安排 分阶段、分专题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每一阶段的专项行动在本阶段见到成效,本阶段结束后要继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一)第一阶段( XX 年 12 月 XX 年 6 月)。 集中开展 7 个专项行动: 1.开展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模范带领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结合当前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针对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别开展宪法等法律知识普及培训、行政法规培训,以及与专业岗位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与职员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通过分级分类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提升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 力。 开展依法办事自查自纠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对照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要求查问题、找差距,及时整改。 结合年度考核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开展开门监督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进行监督。 〔牵头领导:张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 2.开展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 开展法规梳理工作,查找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选择一批实施 效果不理想的法规,加强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帮助、督促法规实施单位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并建立相应机制,使法规实施情况梳理常态化、制度化。 对与上位法相抵触、与其他法规交叉矛盾、不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及时启动修改或者废止程序。 健全人大代表监督法规实施的体制机制,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相统一,进一步树立法律的权威。 〔牵头领导:刘军,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参与单位: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 3.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专项行动。 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实行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相分离,建立受理、甄别和分类处理机制,完善审查办理机制,健全刚性终结及移交机制,加大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的力度,适时公开审理一批典型案件,加强宣传引导,把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 (牵头领导:蒋尊玉、霍敏,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等) 上一页 /a4.开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行动。 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法院职能特点、符合审判 工作规律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着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审判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制度,争取跨行政区域设立法院。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审判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法官遴选机制,打通法官与其他职业流转的通道,吸纳优秀律师等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官队伍。 (牵头领导:张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5.开展前海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速专项行动。 充分依托特区立法优势,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在前海加 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商事法律体系。 在前海法庭的基础上探索设立前海商事法院,建立适应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商事审判制度。 进一步完善深圳国际仲裁院运作机制。 探索推动包含港澳在内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到前海开设办事处或者分所,丰富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在前海率先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吕锐锋,牵头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单位:市编办、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 6.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以涉及民生执法的行政部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曝光和处理一 批负面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顿行政执法作风,促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公正处理涉及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依法严格处理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 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 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职能,切实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有案不立等问题,着力抓好信息共享平台和配套工作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牵头领导:蒋尊玉、唐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参与单位:市中级 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 7.开展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专项行动。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工作, 开门 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全社会的智慧,让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过程成为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和遵法、守法能力的过程。 积极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法律推广的先进经验,改革普法体制、加大普法投入、创新普法方式,大力提升市民的法律素养。 结合市民文化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制讲座。 加大法制公益广告投放的力度,明确媒体开展法制公益宣传版面、时间的比例,在黄金时段播放 普法宣传案例,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的强度和频度。 针对中小学生、来深建设者等普法重点对象制定专项普法措施,强化学校和企业知法、普法、守法的社会责任,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创新法制宣传的内容,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剖析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等,切实增强宣传的效果。 〔牵头领导:陈应春,牵头单位: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 (二)第二阶段( XX 年 7 月 12 月)。 第二阶段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提 前启动有关调研,并于 XX 年 5 月底前向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提交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内容,确保 7 月正式实施。 1.开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专项行动。 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度,通过媒体、网络公开征集立法选题。 通过媒体、网络公开立法进程和立法资料,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对公众在参与立法过程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建立分析采纳和反馈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 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与地方性法 规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修改、废止程序,使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保持统一。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3.开展政府信息透明度提升专项行动。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公报、网络、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适时公布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建立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 孤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4.开展依法行政报告专项行动。 各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和 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度、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 市、区政府组成部门定期向市、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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