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联洪合成材料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另外安排休息,但可根据工作需要再次变更公司休息日。 ⑤ . 全国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公假日。 换休: 根据有关法令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指示,在前后各一个月的范围内,事先将公司休息日调换为其它日期时,以该日为公司休息日,而调换前的公司休息日出勤则视为规定的出勤。 但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在先到来的调换出勤日或调休日的一周之前下达指示。 对于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换休。 补休: 员工在休息日出勤,公司可安排员工补休或个人提出申请,可以给予一个月以内的补休。 如因业务上 不便,补休可变更其它日期。 如因生产 (工作 )需要无法补休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婚假: ① . 适用范围:本公司工作期间按合法程序登记结婚的员工。 ② . 员工结婚( 男子满 22 岁未满 25岁,女子满 20 岁未满 23 岁 )可享受 3天婚假, 晚婚者 (男子 25周岁及以上,女子 23周岁及以上)享受 13天婚假,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③ . 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丧假: ① . 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丧葬,给予 3天假期。 ② . 祖父母、兄弟姐妹丧葬,给予 1天假期。 ③ .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 途中费用由员工自理。 员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假(适用范围:符合国家和本公司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员工) 生 育 (持有准生证 ) 正常分娩产假 (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 ) 90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追加 15 天 难产 追加 30 天 晚育假 (女员工 23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 ) 15 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 追加 35 天 哺乳期 婴儿~ 1 周岁 流产 (持有准生证 ) 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者 1530 天 怀孕 4 个月以上 (含 4 个月 )至 7 个月以下流产者 42 天 怀孕 7 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 者 75 天 计划生育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 3 天 取宫内节育器 2 天 输精管结扎 10 天 输卵管结扎 30 天 怀孕不满 2 个月人工流产 15 天 怀孕 2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下人工流产 30 天 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 45 天 已婚女员工按规定参加查环、查孕 天~ 1 天 事假、病假: ① . 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 一次请假不得超过 3 天(含 3 天),一个月内请假次数不得超过 3次,一个月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五天, 每年积计以 7天为限。 特殊情况经副总批准除外。 ② . 员工患病及非 工伤 需接受住院治疗者,凭病历及 医院证明 申请病假 ,每年积计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 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 1年。 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可享受 工伤 假。 工伤 假 期间工资 津贴照付, 其工伤医疗期视伤病程度定位1~ 24 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 痊愈 的,按病假处理。 年度有薪假: 年度有薪假是对出勤成绩优良人员的奖赏,每 年度的年度有薪假统一安排在每年的 8月份,具体放假时间 以综合部《年度工作日历为准》,年度有薪假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统一调整。 1 探亲假: ① . 凡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 与配偶或父母不同居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在家团聚一个夜晚 和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已婚员工 每满四个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 20 天 每满一个工作年度探望配偶一次 30 天 未婚员工 每满一个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 20 天 ② .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享受探亲假: a、 大学本科、专科以上,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及其他员工在见习期或熟练期内的; b、 员工的配偶或父母已到员工工作地点长期居住或来探亲的; c、 员工利用公差可与探亲对象(配偶、父母)团聚时间超过探亲假期的; d、 女员工到探亲对象(配偶、父母)处生育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四 年一次探亲假顺延一年; e、 员工的父亲或母亲与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探望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f、 请长假的员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g、 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方可享受探亲假,四年一次探亲假的时间亦从当年起开始计; h、 探亲假不能分开使用。 i、 享受了当年年 度有薪 假的不再享受当年 探 亲假。 ③ . 探亲假路费报销办法: a、 员工 探亲假的往返路费,根据最近路线,据实报销。 且一律按照火车硬座的标准报销往返路费,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b、 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 员工 ,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 的配偶,可到 员工 工作地点探亲,可按规定报销其配偶来公司的一次往返路费。 ④ . 凡符合探亲条件的 员工 ,在已到探亲假周期的当年年初,提出申请,根据生产工作的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 自愿放弃当年(本轮)探亲假的,经过副总批准,给办一定时间的换休。 1 假期待遇: 员工享受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和工伤假时如遇公司休假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将其纳入该假期,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和工伤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1 节假日期间,公司应安排人员值班。 《节假日值班人员职责》详见附件 3。 第七节 出差 可根据工作需要令 员工 出差。 受 命出差时须事先安排好工作,做好出差计划,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向办公室报备出差事由、时间和地点。 因不得已的情况不能办理前款规定的手续时,须以妥当的方法尽快向公司临时申报,事后及时补办规定的手续。 因工作需要及其它不得已的情况,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内返回公司,或到指定地点外出差时,须经所 属 部门领导 同意,事后及时补办规定的手续。 原则上应预先明确出差时间和住宿地点。 如无法预先明确,应在明确后立刻报告所属部领导。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补助按《业务员补助规定》执行。 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须及时向所属部汇报出差经过并提交有关资 料。 根据前 6 条规定出差时间(包括海外出差),除特别要求 员工 节假日加班时外,应视为在规定的工作日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 第八节 培训 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增强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而进行的系统化的教育训练与开发活动,公司致力于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使员工不断成长进步。 公司培训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培训由企管部归口专门管理。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关公司业务的专业培训;二是背景性广度知识培训。 根据不同岗 位由 企管部 安排培训内容。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外部培训,即公司员工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种管理或技术培训;二是公司内部培训。 目前公司主张经公司自主组织的内部培训为主要方式,各级员工要积极参加自主培训。 各部门 负责人 应阶段性( 每年 )提出本部门的 培训 计划,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 企管部 和申请培训部门共同协商、确定主要培训方式并组织安排实施。 公司应 对新入职和新转岗的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 入职培训主要包括公司 概况、 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安全、 5S 和先入先出、 该岗位业务知识等内容。 公司严格控制外培,对某些内培难 以实现,而工作确实需要的外培项目,可由个人和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培申请表》,按表单程序审批后,方可外出培训,受训人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资料 交企管部 备案,并将培训结果与相关人员分享,费用单据经 财务部审核和副总 确认后方可报销,否则,培训费用自理。 员工培训记录将作为晋升、转岗、加薪等的参考。 第九节 员工福利 员工 可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利用以提高 员工 教养和福利待遇为目的的公司的事业和设施。 卫生和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向员工每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每个季度发放一条毛巾,车间工人按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详细内 容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保险 根据国家和广州市有关法规,公司应与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相应保险。 按照所保险种,公司将代为 员工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缴费金额划入社保帐户。 月缴费金额按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节 薪资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 薪资 政策。 公司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实行行政办公人员 绩效薪资 制, 车间工人计件工资制, 当月工资于次月 十五 日发放,遇节假日 则提前于最近一个工作日发放。 具体实施办法见《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和《计件工资暂行规定》。 第十一节 奖惩条例 本公司的基本政策是: 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 公司根据 具体情况对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光荣称号、发放特殊津贴和奖金等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发放奖金 200元: ① . 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② . 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 员工 作者。 ③ . 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功,并发放奖金 500 元: ① . 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② . 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③ . 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凡有 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发放奖金 1000元: ① . 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著贡献者。 ② .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③ . 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记功一次。 其中,为公司节约成本、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节约成本或所创效益的 10%发给当事人奖金。 合理化建议提案的具体实施细则见《关于开展合理化建议的若干规定》。 公司根据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规行为给予相应惩罚,惩罚的种 类有: ① .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② . 经济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③ . 以上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根据情形结合、挂钩 ; ④ . 递进标准:警告三次加记过一次,三次记过降级一次,年度内记过 6 次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① . 因个人过失,以致公司财产、信誉受损,情节轻微者; ② . 工作时间(包括休息时间)内非因工作需要私自饮酒者; ③ . 无正当理由迟到,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早退、离岗一个 月内累计达 3次或一年内累计达 5次者; ④ . 请假或外出工作交接不清,需要时找不到人,延误工作的; ⑤ . 故意损坏或出售劳保用品者 ; ⑥ . 发生四类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者; ⑦ . 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 ⑧ . 其它违反公司规定,造成轻微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 ① . 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② .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阻者; ③ . 对同事 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者; ④ .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 ⑤ . 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改者 ; ⑥ . 工作时间干私事者; ⑦ . 专人使用操作的仪器、车辆、工具,非使用人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者 ; ⑧ . 用公司设备、材料 等自己或指使他人制作、修理私人物品者; ⑨ . 无正当理由迟到,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早退、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 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 7次者; ⑩ .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⑪.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⑫. 严重违反交通规则 (酒后开车、开快车、无照驾车等 )或违反公司安全规则 , 造成财产损失者 ; ⑬. 同等级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 ⑭. 发生三类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酌情予以降级: ① . 给工作制造障碍或以给他人造成工作困难为目的,故意妨碍工作者; ② . 因过失泄漏工作秘密者; ③ . 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3 天者; ④ . 无正当理由迟到, 未经所属部领导同意早退、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 7次,或一年内累计达 10次者; ⑤ . 勒索、污辱他人及有其他不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极大损害者; ⑥ . 将 员工 证及其他类似证件借给他人使用或借用他人者; ⑦ . 作为管理人员姑息部下的应受惩罚的行为,不认真执行通知义务时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⑧ . 发生二类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者; 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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