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作业人员安全例会 , 各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 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 、 主要 负责人不定期的抽查各种会议记录,发现未按照要求召开安全例会的,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五 、 所有会议记录存档 3 年。 1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使 员工在安全知识、技能、操作方法、工作态度以及意识得到改善和提高,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二 、 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是: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 、有记录、有考核,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三 、 本企业 的安全教育分为:全员(日常)安全教育、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管理 人员安全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人员安全教育由企业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由各厂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必须 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取证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参加省宣教中心组织的取证培训。 四 、 分管 负责人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各厂各科室按照培训 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 五 、 办公室应充分利用宣传栏、展览、宣传画、报 刊杂志、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六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应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七 、 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各种培训并不定期的聘请安全监管人员、专家到本企业进行培训。 八 、 应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各种记录保存 2 年。 17 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 、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取得省级安全管理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 作业。 三 、 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本企业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 、 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初步条件: ① 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③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 、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复审。 六 、 有如下情形,安全及质检科应 立即取消 该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资格或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① 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③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负有责任的。 18 非正常情况下不得生产的规定 一 、 从事有药产品制作过程中,发生电源线漏电、短路、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报告。 二 、 天气恶劣,如雷电、暴风 雨天气时,各厂负责人 应提前通知 所有生产区的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遇突发天气情况时,立即停止生产活动,撤离作业场所。 三 、 药物温度升高或产生异味时,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并报告。 四 、 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 序 室 温超过 34℃或低于 0℃,其它工序室温超过 36℃或低于 0℃,各厂负责人 应立即要求相应生产环节停止生产。 五 、 在接到上级通 知要求停止生产或 遇到其它突发情况时 ,各厂负责人 应立即安排生产工序中的各个作业环节,逐步、有序的停止生产活动。 19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 、 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 设施包括:防爆设施(防护屏障、防爆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施、各种安全标识标志等。 二 、 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由安全及质检科 负责监督、检查、发整改通知和建立管理台账。 三 、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每一 年检测一次,确保检测合格。 四 、 视频监控设施由办公室 负责,监控记录保存 30 天。 五 、 安全及质检科 每月对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一次。 六 、 对 新、改、扩 建 或提升本质安全改造时,安全消防设施 、设备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 20 企业负责人和涉药生产线负责人 值(带)班制度 一 、 在生产期间,主要 负责人应安排 人员 轮 流值班。 值班期间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值班和 巡视记录。 二 、 公司 负责人值班应挂牌公示。 三 、 涉药生产车间 负责人应每天现场带班,加强管理、检查,及时解决生产中发现或产生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 、 值(带)班人员发现 非正常情况和紧急情况时,采取果断措施,停止生产并报告。 五 、 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 请假 时,应 安排替班人员,并做好交接。 21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 、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生产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炙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二 、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在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 、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 1 年;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四 、 审批人应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并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五 、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六 、 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 分管 负责人审批。 22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 、 技术档案是指各厂各科室 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 供销、 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 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二 、 办公室 负责技术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 三 、 技术档案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四 、 各厂各科室在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所有技术资料归档。 五 、 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受技术文件、资料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六 、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分类编号归档。 七 、 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借阅手续。 八 、 失效的技术文件、资料销毁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3 工艺和技术管理制度 一 、 工艺和技术管理由各厂 负责。 二 、 对主要物料流程、辅助 物料流程及其设施进行改变时,技术 人员 必须提出完整的调整方案,经 厂负责人 审核后,由公司主要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三 、 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按相关标准进行。 四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 ,应经充分论证和试验,由技术人员编制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安全及质检科 审核后,由公司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五 、 论证、试验和审核等记录应及时归档。 24 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 直接接触烟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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